法律分析
社保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五項社保的具體繳納比例各地不盡相同,但大致如下: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個人工資的20%和8%;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0%和2%左右;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左右和1%;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8%左右,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左右,個人不繳納。只要註銷戶口後在社保登記了社會保險,就需要22個工作日。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有結余的可以繼承。社會保障個人賬戶分為醫療賬戶和養老賬戶。參保人死亡時,個人賬戶中的金額可以完全繼承。此外,還可以領取壹次性撫恤金、喪葬費補貼等。以企業退休人員為例,親屬需要到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然後帶戶口本和與死者關系證明到社保服務中心申請。核實情況後,死者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全部退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條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
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