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風險的大小,銀行投資模式可以分為三類:保本浮動過去收益型產品、保本浮動過去收益型產品和非保本浮動過去收益型產品。展恒基金網的恒盈財富,以及普通信托(信托屬於隱形剛性兌付)壹般屬於固定過往收益的投資模式;銀行的投資方式以保本和浮動過往收益投資為主;證券投資模式壹般屬於非保本浮動過往收益投資模式。
壹般來說,保本過往收益型產品的投資風險小於保本浮動過往收益型產品,也小於非保本浮動過往收益型產品。但具體風險也是參考投資標的、結構設計等其他因素綜合考慮的。
二、銀行投資模式是根據期限的長短來劃分的。
銀行的投資方式按期限可分為開放式產品(每天或每周可在約定時間申購贖回)、超短型產品(1個月以內)、短型產品(1~3個月)、中型產品(3個月~1年)和長型產品(1年以上)。壹般來說,期限越長,流動性風險越大,過往收益越高。而且開放式產品需要保持壹定的流動性來滿足贖回的要求,在資產配置上需要增加貨幣等流動性資產的比例,這在壹定程度上會降低產品過去的收益率。
三、銀行投資模式按投資方向劃分。
根據投資方向,銀行的投資方式可分為貨幣市場產品(投資於同業拆借、短期證券市場和債券衍生市場)、資本市場產品(投資於股票、債券和基金)和產業投資產品(投資於信貸資產和股權投資)。風險與投資的具體目標有關。常見的銀行投資方式有信托型、掛鉤型、QDII型。
信托銀行投資模式投資於擁有商業銀行優秀信貸資產受益權或由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托產品。
掛鉤銀行投資模型產品與匯率、利率、國際金價、國際原油價格、道瓊斯指數、港股等相關市場或產品掛鉤。
QDII型銀行投資模式的本質是代客境外投資,即客戶將人民幣資金委托給符合條件的境內投資機構(如具備代客境外投資資格的商業銀行),由符合條件的境內投資機構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進行境外投資,到期後將美元的過往收益和投資本金結匯為人民幣發放給客戶。
四、銀行投資模式按設計結構分類。
根據設計結構,銀行投資模式可分為單壹產品和結構性產品。結構性產品是指在交易結構中嵌入金融衍生品的投資模式。因為金融衍生品壹般都是保證金交易,具有小而廣的特點,過去風險更大,收益率更高。
五、銀行投資模式按發行和購買渠道劃分。
根據發行和購買渠道,銀行投資模式可分為傳統渠道和新興渠道。傳統渠道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新興渠道是指展恒基金網等第三方投資和綜合投資服務機構。鑒於新興投資渠道服務好、收費低,在產品品種、創新性、過往盈利性等方面優勢明顯,越來越多的投資者傾向於選擇新興渠道進行投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