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是所有小區業主都需要繳納的,並且是不可以挪作他用的,壹旦小區業主將房屋轉讓給了他人,那麽維修基金也會壹起被轉移到新業主的名下。維修基金壹般都是有房管局專門管理的,若要申請使用的話,則必須經過較復雜的申請手續,申請通過以後,才可以使用維修基金。
壹般情況下,當房屋被交付之前,業主就需要提起將維修基金繳納清楚。業主可以自己直接將維修基金轉賬到專門的賬戶中,還可以請開發商幫忙繳納,也可以讓物業公司幫忙繳納。
假如業主所在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的話,那麽當業主需要申請使用維修基金的時候,就應該需要經過全體小區業主的壹半人數的同意,然後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使用維修基金,而物業公司則會想房管局提出申請,申請通過以後,即可使用。
1、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2、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宅,但壹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用部位、***用設施設備的除外;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