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江蘇城鄉醫療保險支付標準

江蘇城鄉醫療保險支付標準

江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如下:

1,非從業居民和老年居民每人每年550元;

2、轄區內未成年居民、中小學外來註冊學生每年220元;

3.在本區就讀的大學生每人每年180元;

4.非我區戶籍農民工每人每年1300元;

5、符合免繳條件的困難群眾(低保、農村五保、城鎮三無、孤兒、無固定收入的重度殘疾人、重點優撫對象),個人無需繳費,且每年保費由政府全額承擔。

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基金通過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後,醫療保險機構會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

參保人員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其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壹般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就醫購藥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持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2.參保人員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支付標準,才能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3、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