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同中也會有科研產出等約定,但最核心的指標是晉升職稱,包括講師升上副教授,也包括壹些青年人才項目到期轉為教授,這樣的合同制、聘期制是近些年國內高校教師制度的“普遍”政策。
3、“非升即走”是考核制度,不是懲罰制度。事業編制已經不再是鐵飯碗,“合同到期不再續聘”,不是“開除事業編制”,開除是壹種懲罰,不續聘是正常的人事管理行為。“非升即走”本質上是延長了的“試用期”。
4、高校的教師編制數量是上級核定好的,所謂定編定崗,所以編制是壹個稀缺資源。如果學校進了壹個教師占了編制,卻缺少“產出”,對高校來說,是壹種“損失”,因為這樣會不利於學校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包括排名、項目、基金、論文、經費等等。所以這種延長了的試用期就成了在學校看來比較好的用人考察制度,聘期比較多的是6年,中間會有壹個中期考核。
5、“非升即走”壹般用於新進的專業教師。行政崗,或其它科研輔助崗想要實行也很難,最多搞“非優即走”。壹方面行政職務是有限的,另壹方面底層幹活的人是要維持壹定數量的,不然人走光了,沒人幹雜活啊。最關鍵的,行政和輔助崗位的活門檻比較低,行政崗升和不升都不影響他們功能的發揮。而專業教師崗升和不升影響他們功能的發揮。專業教師隊伍是高校競爭力的核心要素,比如申請項目,有些不是副教授不能申請,有些大項目不是教授想都別想,所以某個學院或者某個專業低職稱的教師如果積壓起來,它學術影響力就會下降,這個專業就有可能廢掉。
6、新進教師,過了“非升即走”的第壹個聘期,相對就穩定了,但聘期指標還是會有的,但那時候的業績主要影響待遇,不太會影響崗位。現在大多數高校,副教授是簽長期合同的,有些高校也已經推出“長聘制”改革,青年引進人才項目到期後轉為長聘副教授,或者長聘教授,那就相當於國外的“終身教職”,除了自己作奸犯科,基本是個鐵飯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