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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醫保政策解讀

根據《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貴州省教育廳 貴州省民政廳 貴州省鄉村振興局 貴州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征繳工作的通知》(黔醫保發〔2022〕15號)文件精神,現就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征繳政策進行解讀:

壹、政策解讀

(壹)關於個人籌資標準問題

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350元/人。個人繳費標準在去年的基礎上增加了30元,但財政補助資金也增加了30元。也就是說個人只要繳費350元,就可以得到國家610元補助。

(二)關於資助參保對象及標準問題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繼續實行特殊困難群體參保資助政策,個人只需繳納財政資助後的繳費部分。參保資助分為全額資助和定額資助兩類。

1.全額資助對象及標準

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未成年人、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個人繳費所需資金(350元/人)由醫療救助基金全額承擔。計生“兩戶”及計生特殊家庭成員個人繳費(350元/人)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全額承擔。

2.定額資助對象及標準

1低保對象、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由醫療救助基金按照175元/人標準予以資助。

2低保邊緣家庭人口中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重度殘疾人由醫療救助基金按105元/人標準予以資助。

3未納入以上對象範圍的穩定脫貧人口按照120元/人標準予以資助。

在這裏提醒大家資助參保政策有變化。壹是只資助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不再資助參加職工醫保;二是只針對集中征繳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特殊身份人群進行參保資助,即只資助在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繳費人員。年度內身份屬性發生變化的,不進行二次資助。

大家還要註意的是不同資金的資助類型和各類人口的身份認定問題,要做好系統標識。除以上資助對象以外的其他特殊困難人群,各縣市可根據中央和省的政策文件結合實際自行明確。

(三)關於統壹集中征繳時限問題

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分為集中征繳期和零星征繳期,集中征繳期為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零星征繳期分三種情況:第壹種是享受動態參保政策的特定群體和困難群體零星征繳期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種是普通群眾、不享受動態參保政策的困難群體,零星征繳期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第三種是新生兒: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只征收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至繳費之日止未滿90天的新生兒)。

大家要宣傳動員好廣大群眾在集中征繳期內繳納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350元),未享受動態參保政策的人員,在零星征繳期繳費的,要按個人繳費標準(350元)和政府補助標準(610元)之和(960元)繳納2023年度醫保費用。

(四)關於待遇享受權益問題

在集中征繳期內繳納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費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享受動態參保政策的人員,在零星征繳期繳費的,自繳費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未在集中征繳期繳費且未享受動態參保政策的人員,在零星征繳期繳納2023年居民醫保費的,有待遇等待期,自繳費之日起60日後(不含60日)才能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二、州級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要求

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征繳工作已經開始,各縣市要盡快行動起來,制定征繳工作方案,並於10月底前召開啟動會議,集中力量抓好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費征繳工作。總體目標要求是:各縣市參保任務數原則上以2022年參保任務數為準,待省醫保局下發我州參保任務數後再適當調整。確保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任務數的30%;12月底前完成任務數的60%;2023年1月底前完成任務數的80%;2月底前完成任務數的99%;3月底前完成任務數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