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我國基金業在規範化發展過程中逐步展現處如下幾個特點:
(壹)開放式基金後來居上,逐漸成為基金設立的主流形式。l998 年底,我國有6 只封閉式基金,總發行規模為120 億元,中國當時還沒有 開放式基金;但是隨著時代的變化,封閉式基金的時代逐漸變為開放式基 金的時代,不僅到期的封閉基金轉換為開放基金,隨著中國投資者對基金 了解程度的加深和中國資本市場的進壹步發展,中國的開放式基金開始有 了壹個迅猛增長,截止到2010 年9 月30 日,我國***有基金證券投資基 金652 只,凈值總額合計約為 24135 億元。在652 只基金中,有 38 只 封閉式基金,基金凈值總額約 1206 億元;有 614 只開放式基金,凈值 總額合計約22929 億元,占全部基金凈值總額的95.00%,占有絕對的優 勢。
(二)中國基金業對外開放的步伐越來越快。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壹方面,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從無到有、數量逐漸增加。截至2010 年 12 月,我國已有基金管理公司62 家,其中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36 家, 占全部公司的58%。另壹方面,2006 年中國基金業也開始了國際化航程, 目前獲得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資格(QDII)的國內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通過 募集外幣基金投資國際市場,各家基金公司基金通過在全球範圍內科學配 置資產,來獲得風險盡可能的分散高額的回報。
(三)中國基金業的制度正在逐步規範化的路程上趨於穩定;在激烈 競爭中,基金公司的的公司化治理也逐步趨於穩定。今年既是基金擴容的 壹年,又是制度創新和產品創新之年,國家立法機關和中國證監會正在積 極推動《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改,本次《基金法》的修改意義重大,它 將擴展基金行業發展的法律空間,為行業的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制度環 境。多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結構、多種基金組織形式等促進行業創新 發展的制度安排,有望在本次修法中得以體現。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基金 公司的快速發展逐步趨於穩健的常態。2010 年是基金業的創新之年。既 是制度創新之年,也是產品創新之年。國家立法機關和中國證監會正在積 極推動《證券投資基金法》的修改,本次《基金法》的修改意義重大,它 將擴展基金行業發展的法律空間,為行業的發展創造更為有利的制度環 境。多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結構、多種基金組織形式等促進行業創新 發展的制度安排,有望在本次修法中得以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