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認知不夠。壹些基層黨組織特別是部門負責人缺乏‘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責任意識,存在‘重業務輕黨建行政’的思想,把行政事務作為‘主業’而卻把黨建工作作為‘副業’,沒有認真履行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職能作用。壹些部門認為黨建工作不是‘壹票否決’考核項目,‘抓與不抓壹個樣’,沒有認真嚴格執行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和務實地抓好上級安排的黨建工作任務。有的黨組織對黨建工作有‘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思想,更有少數黨政領導幹部認為經濟工作是硬指標,經濟工作做好了,黨建工作也好做,有‘壹好遮百醜’的傾向,並沒有真正重視黨建工作。”
“二是考核不細。在黨建工作責任制目標考核內容的設置上,任務量化指標較為籠統,導致在實際考核評價中,難以定位,考核模糊化,甚至可能出現工作做得好考核結果不理想,工作落實較差的考核結果靠前,本末倒置。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中,對哪些情況下要追究責任,責任追究主體不夠明確;在責任主體的認定上,第壹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具體責任人各自所負的職責模糊,難界定。”
“三是措施不利。部分黨組織沒有認真研究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措施,工作簡單,方法、點子不多,對新形勢下履行黨建工作職責的能力較弱,作風漂浮,不深入基層,不深入實際,沒有認真分析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不能嚴肅對待和認真處理基層黨建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投入不足。從人力投入上看,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後,黨委副書記職數減少到壹人,同時兼任紀委書記,還要負責群團、老年等工作,工作量成倍增加,分管副書記的精力投入不足,配備的黨務幹部,因人少,多數黨務幹部都兼任2至3項工作,精力不能集中,抓落實的力度不大,滿足於壹般化和過得去。從財力投入上看,很多地方黨委沒有單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工作經費和活動經費,工作推進的難度較大。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中,涉及如黨支部活動經費、黨員活動場所、黨組織學習考察經費、黨建試點示範等項目建設,但是黨建工作沒有專門建設項目,基層黨組織工作缺乏保障經費,涉及黨組織建設的物資只有從其他渠道擠占,經常如此,導致目前壹些黨建基礎建設項目越來越難以協調落實,同時,由於沒有健全基層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區鎮財政預算投入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方面不多,部門給黨總支和黨支部投入活動經費不夠,黨組織辦公場所緊張,黨員辦公基礎設施落後。”
“四是監督不嚴。圍繞履行黨建工作責任,各級黨委都建立了壹系列工作制度,但實際運行過程中,監督管理措施相對滯後,對制度落實不到位、職責履行不到位等問題,缺乏及時有效的監控措施和制約手段,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有的基層黨組織對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只部署不督導、重安排輕落實,不重視建立健全強化工作問責制,對工作滯後、績效較差、軟弱渙散的支部或支部內長期不過組織生活、不開展集體活動等問題沒有及時深入了解情況和研究應對辦法。如工作因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等工作過失,受到責任查究和黨內行政處分的領導幹部屢見不鮮,但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方面還沒有人受過處分。同時,基層黨建工作考核獎懲機制不完善,平時的督促檢查指導工作開展不好,特別是考核結果運用得不夠充分,獎懲措施落實得不夠嚴格,還沒有在綜合考評中凸顯出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金釗主編:黨的建設科學化學習讀本,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10年3月)
怎樣解決上述這些問題,值得各級黨務工作者認真思考。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癥下藥:
1.切實提高認識,不斷夯實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思想基礎。要牢固樹立“抓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思想,不斷增強書記抓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開展思想排查教育活動,不斷統壹黨員領導幹部抓黨建的思想認識;建立黨建工作“壹票否決”制,不斷增強黨員領導幹部抓黨建意識;開展個別約談活動,不斷幫助黨員領導幹部校正認識、理清思路;加大宣傳力度,不斷營造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良好思想輿論氛圍。
2.完善考核,不斷提高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水平。要明確考核價值標準,進壹步增強考核評價目標激勵、責任激勵、效果激勵導向作用;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做到程序與標準、年末考核與日常檢查、統計結果與綜合分析、“顯績”與“潛績”相結合;完善考核程序,努力實現考核成績突出、測評隨意性減少、群眾座談實效增加、查看資料和聽取匯報事實依據足;細化任務指標,進壹步增強考核評價可操作性;強化考核體系執行紀律,增強考核評價權威性;加大考核結果運用力度,把考核結果與表彰和推薦各級各類先進結合起來,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工作實績評定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和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
3.細化得力措施,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深入落實。要進壹步完善黨委統壹領導、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體制,不斷加強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工作組織領導;完善黨建工作推進會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任務落實;完善抓黨建工作情況報告和專項述職制度,不斷推動抓黨建工作情況報告和專項述職活動深入開展;完善財政投入制度,根據區鎮實際,適時增加區鎮財政預算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方面的投入,不斷保障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工作經費和活動經費;建立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工作基金制度,按照上級黨組織補助壹部分、黨費轉出壹部分、黨員上繳壹部分的原則,籌集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工作專項資金,並將資金存入銀行,設立基金賬戶,不斷增強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工作保障能力;開展聯手***建活動,讓經費足的部門黨委或黨總支與經費不足的部門黨委或黨總支聯手開展組織活動,努力破解黨組織活動經費不足問題;開展借力助建活動,積極借用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活動場所或利用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外出學習機會組織本部門相應活動,努力解決黨員活動場所不足、黨組織學習考察費用不足問題。
4.強化監督,不斷提高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水平。完善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全委會監督;完善黨建工作督查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動態監督;完善組織評議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黨組織監督;建立社會評議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社會監督;完善黨建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不斷推進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法律監督;建立黨員觀察員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黨員監督;完善黨代表調研制度,不斷發揮黨代表在黨建工作責任落實過程中的監督作用;完善媒體公開制度,不斷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媒體監督。
5.創新載體,不斷搭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新平臺。要開展創先爭優目標細化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目標平臺;開展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現場觀摩評比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激勵平臺;開展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經驗交流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交流平臺;開展媒體采風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展示平臺;設立黨委書記談黨建論壇,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思想平臺;開展專項問題整治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治理平臺;開展項目黨建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提供合作平臺;開展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創新試點活動,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搭建創新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