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國家對農民自主創業補助如下:
1,對有創業意願和創業項目的,經過鄉政府實地考查,對符合條件的鄉政府將給予3000-4000元的創業補貼,同時優先解決土地使用和適當稅收減,對創業成功小企業且實現10以上就業的,鄉政府給以予1000元的崗前培訓補貼。
2,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對於自主創業的農民,按照縣上出臺的相應政策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法律依據:《關於進壹步推動返鄉入鄉創業工作的意見》 壹、加大政策支持
(壹)落實創業扶持政策。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在創業地享受與當地勞動者同等的創業扶持政策。對返鄉入鄉創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及時落實稅費減免、場地安排等政策。對首次創業、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符合條件的可參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政策給予支持。
(二)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加大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建立誠信臺賬和信息庫,探索建立信用鄉村、信用園區、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業孵化實訓基地推薦免擔保機制。落實創業擔保貸款獎補政策,合理安排貼息資金。鼓勵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多渠道籌集資金,更好服務創業就業。開啟“互聯網+返鄉入鄉創業企業+信貸”新路徑,將“政府+銀行+保險”融資模式推廣到返鄉入鄉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