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實現業務流程全程監控。將內控範圍明確為業務運行風險點控制,包括人員參保登記、個人及單位關鍵信息變更;單位社保費補收、退收和欠費核銷;個人賬戶維護及管理;稽核計劃、實地稽核及資料審核等***4大方面13個子項。每壹項都規定得細致具體便於操作,如,個人賬戶維護及管理又分為個人賬戶記錄與實際不符、個人多賬戶合並、轉移賬戶處理、醫療保險待遇解封和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劃賬戶等5個子項。不僅涵蓋了社保征繳業務經辦的全過程,而且實現了無死角監控。
二是風險業務層層審核把關。內控辦法根據風險程度,實現業務分級管理、權限分級授權和崗位制衡設置。如對參保職工個人關鍵信息變更,需經辦人員對申請資料進行初步審核,業務科長進行復審,報分管主任批準後方可辦理。對參保職工參加工作時間變更:3個月以內變更由前臺業務人員辦理;4-12個月變更由業務結算科科長報分管主任審核後辦理;12個月以上變更由業務結算科報主任辦公會商定後辦理。2016年9月份以來,辦理社保征繳業務近40萬條,無壹例被投訴。通過業務風險點內控管理體系的建立運行,保證社保征繳經辦準確率達100%,有效防範潛在經辦風險,確保社保基金征繳安全運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