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業人員前往當地的社保服務中心,在失業保險金窗口,填寫失業保險領取表並提交準備好的材料,然後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後,失業補助金按月下發到領取人的銀行卡當中;
2、失業人員還可以登錄支付寶或者微信,在裏面找到失業保險金領取這個項目,填寫相關的材料和個人相關信息等,填寫完成,提交審核就可以了;
3、失業人員可以登錄當地推出的服務app,在上面找到失業補助金領取項目,填寫失業補助金需要的材料和相關信息,提交之後等待審核就行。
失業補助金的領取需要提供以下幾種材料:
1、需要領取人的社保卡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原件丟失的,出具戶口簿或者出具的身份證明也可以;
2、失業補助金領取人在失業保險承辦機關領取並填寫好的失業補助金申領表原件;
3、失業補助金領取人與原工作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這個證明需最好是寫非本人原因造成公司解雇的;
4、失業補助金領取人員前往當地人力資源部門失業登記和求職證明;
5、社保承辦機構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等等。
綜上所述,當月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應當自終止或解除勞動、人事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市就業中心辦理申領失業金手續。超過60日才到就業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視為逾期,逾期所致的延誤期間的失業保險金視為失業人員自動放棄。逾期不足壹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