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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在北京潰敗的時候國庫裏還有錢嗎?

論崇禎的內藏

在這個問題上,謊言可謂泛濫,歪理邪說泛濫,危害極大,甚至壹些專家學者也未能幸免!

我們先來看看崇禎年間的真實情況。

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分析。

第壹,當時人們的記錄

錦衣衛參事王世德說:“朝臣索要內資,內資只用於運送國庫。這些錢和食物是用來運送國庫的。壹面是金花,壹面是光。”這些金銀被送給皇後、妃嬪和太監作為獎勵。白銀的重量輕,這就是為什麽榮譽和軍事官員的工資是相互分配的,他們不是唐德宗的私人國庫。那些聚在壹起卻不離開的人會擁有更多的資源。野史上說,城內有十余座積累了大量資金的倉庫。我不知道十多個倉庫的名字。承運人倉庫外有10個庫存項目,如A。破城之時,只剩下車輿府庫的財寶,並沒有十余個府庫基金之說。而且都說收錢好,內部資金也不輕。這不是不公正嗎?!“崇禎的遺風

殘卷雜記:“賊跑來跑去,含宮中金銀七千兩十萬,騎著駱駝走了,迷惑世人。”本以為始皇帝的宮殿裏藏了那麽多黃金,維持了幾十年,卻加上240萬的培訓費,我心灰意冷,崩潰了。即使妳很笨,妳也不會在這裏。吳玄善道:“我已試過計策,所以請妳把內府銀子給我,我命他近前告訴我內府銀庫已所剩無幾,我便哭了。”

這兩條記載清楚地表明,崇禎末年的唐朝壹點錢也沒有,已經很窮了。崇禎帶著皇帝的敬意在臣下面前落下淚來,情形可想而知!

其實還有壹份史料也可以驗證上述記載,是崇禎十七年二月十二日,也就是李自成進兵北京的前壹個月。崇禎皇帝在中左門召見吳襄,詢問調動吳三桂軍隊保衛首都的可能性。《晚明史》正文和壹則筆記中有當時兩人談話的記錄(從上下文的註釋來看,應該是直接從《歲口集略》文言文翻譯過來的。附錄)。“思宗嚴問吳襄:‘為什麽三千人抗百萬人?’吳襄說:‘這三千人不是壹般的兵,……所以能得到全部的力量。’四宗問:‘妳需要付多少?’吳襄答道:‘幾百萬’。四宗曰:‘府庫只有七萬兩銀子,收盡金銀雜物也不過二三十萬。’轉讓吳三桂勤王的提議,最後因為缺乏資金而暫時放棄了'[p1120]。

這個記錄很重要。不知道為什麽之前關於崇禎內部金庫的文章裏沒有提到。當時已經是這樣了,如果崇禎不動吳三桂鎮守北京,誰都能看出京師失陷的危險。吳三桂大軍進京,未必能確保安全,但抵擋李自成的進攻也不是空穴來風。以3萬人的軍隊(其中3000人是精銳),自然不可能在戰場上擊敗楚莊王的10萬大軍。不過,用這三萬大軍鎮守北京還是很有可能的。這座城市的堅固程度在當時的中國首屈壹指。壹般情況下,根本打不起來。以土木堡之變後的瓦拉騎兵和滿清鐵騎之力,北京幾經敗退,只能止步於城下。要想攻克北京,要麽妳要裏應外合,要麽守城部隊實在薄弱。其實也正是因為李自成最後能夠輕松攻克,崇禎十六年瘟疫之後,滿城皆病,兵不血刃。比如吳三桂的三萬新軍提前入京,參與守城,所以李自成要拿下北京不是壹件容易的事。

可以說,在當時的情況下(僅在沈嘉起義前壹個月),抽調吳三桂關寧軍隊鎮守京師幾乎是唯壹的選擇。然而就是這樣壹個獨特的選擇,卻不是當時就立刻決定的。為什麽?

吳襄說動員吳三桂入京需要壹百萬俸祿,而四宗則說“庫中僅有錢七萬兩,金銀雜物盡收,不過二三十萬兩”,相差多達七八成。再加上壹些大臣的模棱兩可的反對,這種情況下自然很難下定決心(其實直到3月6日崇禎才最終決定調走吳三桂率軍入魏,這時候大概是不管什麽俸祿都不發了。按照某些理論家的邏輯,大概就是在這裏,崇禎小氣,故意裝窮,所以唐內部有幾千萬甚至上億的白銀,硬說只有七萬兩,才會欺騙吳襄!只是我要求這些東西用自己的腦子。在那個關鍵時刻,崇禎還有什麽必要在這個問題上撒謊?他是不是真的是個要錢不要命的怪胎?沒有生活,錢再多有什麽用?有些自以為是的理論家是知道這些道理的,但崇禎是個不知道這些道理的傻逼。

其實當時崇禎說“國庫只有七萬兩銀子”,恐怕說多了。相比之下,他私下告訴身邊的侍從,國庫的記錄“奉命走近,告訴他們國庫裏什麽也沒有,於是落淚”。當著吳襄的面,崇禎大概還是不敢把唐內部的細節交代透徹。如果說這72000元怕是壹個門面,實際上可能是12000元。當然也不排除這已經是官僚宦官們的存款了(籌款的事我們後面再說)。

總之,根據以上史料記載,崇禎唐確實沒有錢。國庫裏有錢嗎?不要!《沈嘉紀事報》說:“監軍慎救庫時,是沈嘉三月十五日,庫銀二千三百余兩,銀兩八百余兩。既然國家的貧窮到了這個地步,妳就笑吧。壹月到三月,每天的工資就是命令,或者不管是省校還是官校,沒有壹天是空的。3月18日,壹筆兩萬元的款子付給了守城的軍士,但是錢還沒交,城就破了。”

而李自成確實掠奪了不少金銀,7200萬兩或者3700萬兩(還有3700萬錠,每錠520兩,已經接近扯淡的神話了。在這種情況下,白銀的數量超過6543.8+08億。不知道現在世界上還有這麽多白銀嗎?)。它從哪裏來的?從現有的歷史記載來看,非常清楚!它來自大量的富商、達官貴人、官僚和宦官。

彭在《平口誌》中說,“(大順軍)的收入約為侯門十分之三,官廟十分之三,官吏十分之二,商賈十分之二,七千二百萬元。宮中久洗,懷減飯、衣、飲器之人,發了俸祿,藏了無數珍寶。賊從淫刑所得,恐有斬獲,知之者恨之。.....(李)成了自成壹體...成千上萬的銀鐵工人被扣押在宮中,金銀被收繳,金銀被熔化。幾千兩百塊就是壹個餅,壹根大鐵棒被打穿。每成千上萬的餅,(搜索)包括數千輛騾車,馬和騾子和駱駝,都被裝載到陜西。"

譚潛《國闕》曰:“掠* * *七千萬。約十分之三的荀杞和官廟,以及十分之二的關白和商人。始皇帝減少飲食,收回衣服、蔬菜和食物,所有的銅器和錫器都被軍隊丟失了。破城之日,黃金無數。盜賊劫掠而富,恐有大量收獲,識者深惡痛絕。”

毛啟齡在《後審錄》中也說:“(大順軍)抄銀七千二百萬,侯家三件,宦官四件,官員兩件,鑒定家壹件,宮中金銀器皿和鼎耳上的鈸嵌,不到十萬。小偷自稱是從內部錢裏拿的,但也抄了名字。”

從這些記錄中可以看出,李自成確實從北京掠奪了7000多萬銀子,但這些銀子全部來自掠奪富商、官吏、官員、宦官,約占侯門貴族的30%,宦官的30%,所有官員、大臣的20%,商人的20%,加起來正好是100%,而且沒有壹筆是來自宮中資金,或者至少可以說內部資金占了很小的比例。故宮金銀的絕對數量是多少?壹致的看法是:故宮寶藏無數!毛啟齡說的更具體壹些,就是李自成把宮裏所有值錢的器皿加起來,連“丁二門環、鈸嵌,差不多每次都剝了”,也是“十萬以下”,大概占他們臨摹所得財富的千分之壹不到。

那麽如何看當時的其他記錄呢?例如,上面引用的《沈嘉年譜》的作者趙說:“這些年來小偷帶到陜西的金銀錠有壹個字體大小。聞萬歷八年,解中金銀未動。還有三千多萬兩白銀,壹百五十萬兩黃金。”“攻破城池後,銀騾車過幾天就會運到Xi安。見其元寶有“萬歷八年”字樣。聽說庫裏的銀子壹直用到萬歷七年,八年後就沒用了。陳晨的積累,拒發,亡國仇人,可以為日後有國之人起到警示作用。"

與此同時,被俘的國子監詔書楊世聰也說:“庫內有元寶,五百兩壹錠,鑄有永樂年字。每壹個都帶著兩個元寶,什麽也沒包,黃白四溢。它的普通金元寶就是壹個袋子。據賊入大內,其中庫銀* * *三千七百萬兩,黃金數十萬……”[《申真略》三四頁引自]

首先,這兩個人的記錄是自相矛盾的。壹種說李自成軍隊送到陜西的錢是萬歷八年以後的,用的是萬歷八年以後的字號,說以前皇帝用的錢是萬歷七年以前的,萬歷以後的錢從來沒用過;另壹個說銀器上有永樂年號。

這兩個人的陳述哪壹個是真的?如果前者屬實,那麽這類似於壹個美化明朝財政狀況的寓言。原來萬歷四十年在位花的錢其實是八年前的。如果這是真的,那麽張就真的莫名其妙了。他忙了十年攢下的盈余,國庫白銀也只有四百萬兩。而萬歷似乎更有壹點自虐傾向。他拿著公務員的集體虐來收礦稅,自己用的錢卻只有八年前。這不是受虐狂嗎?他真的有被罵的習慣嗎?

如果後者說的是實話,那就更不了解明代白銀的流通和使用情況了。白銀在明朝的廣泛使用是在明朝中期以後,明朝中期以後大量的白銀從海外流入中國。明朝初期,政府征收的稅收大部分是實物。永樂年間哪來這麽多錢?編造謊言的人就是連基本常識都沒有,所以才會開這種玩笑。

這兩個人的記錄明顯是基於道聽途說,所以有這麽明顯的錯誤和荒謬的矛盾。這種說法的來源應該是李自成軍隊故意編造的謠言。事實上,前面引述的壹些作者已經記錄了謊言的來源,如彭的說法“有無數隱藏的寶藏。賊淫刑之所得,恐得之,知之者恨之。”這就意味著,從侵軍強打強搶的官商那裏獲得的錢財,被威脅要從大內獲得,了解情況的人感到痛恨。

至於銀上刻的年號,大概是李自成做的好事。

”(李)成了白手起家...逮捕宮中銀鐵工數千人,收繳庫金抄資,熔化金銀器皿。幾千兩百塊壹個餅,中間有個洞,還有根大鐵棍。每數萬餅,(搜)括騾車數千匹,騾馬駱駝數千匹,裝載入陜。”

鑄造金銀的時候,順便打上年號之類的,大概不難。事實上,似乎明朝皇帝收的錢並沒有年號的習慣。這只能說是李自成等人為了栽贓故意這麽做的。

還有壹個廣為人知的記載,是《明代北方略》中的壹段話。“盜賊抓了幾百個銀匠,搶來的金銀全部倒進大磚頭裏,用騾子、馬、駱駝運到陜西。多年不用的老鎮庫金,有三千七百萬錠,都是五兩,刻有永樂二字,每擔兩錠,不包。”。這張唱片出名要感謝郭沫若。郭沫若在《沈嘉三百年祭》中的話振聾發聵。根據這壹記載,“李自成攻陷北京後,‘發現’崇禎朝廷庫房中有三千七百萬錠白銀,每錠重五百(十?)兩件,後來被李自成運到陜西”。

這個記錄的荒謬壹目了然。如果真的是“3700萬錠,有520錠”,那就是6543.8+08億盎司。不知道現在世界上還有這麽多白銀嗎?

陳純年諷刺郭沫若說:“這種嘲諷固然令人愉快,也容易使人聯想到‘宋江孔陳四家’的富有,但可惜它所依據的史料根本經不起推敲。以上數字即使按每錠520兩計算,也已達到18.5億兩,而按照萬歷年間張在奏折中的計算,當時明朝每年的國民收入為...而是250多萬兩(二兩),每年支出的數目甚至是400多萬兩(二兩)’[1]。明朝從朱元璋開國到崇禎亡國,不過270年。即使每年稅收按400萬兩計算,也要450多年才能積累到18.52億,全部藏在帝國國庫裏。"

更可笑的是,郭沫若對《明代北方概論》的引用,並沒有被完全引用。其實這個記載本身就被《明記北略》作者否定了,但郭沫若似乎忽略了!陳純年說:“更奇怪的是,郭註意到他的這條信息來自明朝的北略。但在這條信息的同壹條目中,明代《北略》作者明確指出:‘如果有這麽多黃金(指3700萬錠),(那麽)需要1850萬匹騾馬來搬運,就是算上月份也不夠。顯然是被原作者否認的虛假材料。但郭的論點是建立在不實的基礎上的,應註明出處,讓原作者對其真實性負責。以這樣的態度對待史料,很難說他是在學習。"

以上是從當時壹些最直接的記錄,從正反兩方面分析來看崇禎有沒有像有些人說的那麽多錢!其實我們也可以從壹些間接的記錄來判斷。

上面引用的史料已經提到,崇禎皇帝本人節衣縮食,甚至將宮中的“金銀酒客”全部變賣作為軍餉。其實根據其他資料,崇禎賣的不僅僅是那些酒器,還有人參等宮中存放的物品,如李慶的《三壁筆記》中記載“憂吾國用不足,萬歷存放遼沈出。”.....聞此交易,得黃金數萬。"

就連過去皇宮裏收藏的人參也拿出來賣,供國家使用。賣了幾萬塊錢。當壹個皇帝或者國家元首能窮到把自己的柴米油鹽拿出來賣補貼國家使用,古今中外大概不會再有第二個了!

內部資金都拿出來了,宮裏的器皿甚至人參都拿出來賣了。這些還不夠,他不得不像乞丐壹樣向大臣和皇室親屬乞討捐款,這在大量的官方野史中都有記載。明代《文體仁傳》中有“皇帝憂兵之急,體仁只倡公捐錢助馬秀成”的記載。明代《薛傳》也有記載。範樹誌已經把它翻譯成白話文了。我們來引用壹下:“薛因為財政赤字,向皇帝提出‘借’,就是以‘借’的名義捐錢給官僚,聲稱:國之外的大臣由大臣等人包攬,不是皇帝可以獨斷專行的。他以武清侯郭蕊為例。如果能開放李國瑞,其他皇族就不難臣服了。”。於是,李國瑞壹家故意裝窮,“把他們的家用器皿拿到街上賣,在城裏掀起了壹場風波”[p1048]。最終崇禎皇帝被各方逼迫放棄。

崇禎十年四月二十七日的壹次談話中,崇禎皇帝吐露說,他曾懇求大臣和地方鄉紳籌錢緩解國家目前的財政危機。結果是,對於苦惱和困惑沒有任何回應。他是這樣說的:“去年的詔書讓勛戚之家捐了,至今還在抵抗,國家也沒什麽急用。甚至地方鄉紳也不捐款。小偷來了,就什麽都有了。他怎麽會這麽蠢?”[晚明歷史p975]

明死前夕,崇禎真的沒錢了,連保衛北京的士兵都發不出工資。他又壹次厚著臉皮謙恭地向大臣、朋友和宦官們請求捐款。結果幾個太監都很大方。“在北京,只有宦官王、、每人捐了五萬兩銀子,其余官僚都像守財奴壹樣吝嗇。內閣大臣魏早德只捐了520元,內閣大臣陳艷在皇帝面前裝窮。.....太監許高奉命去勸崇禎的嶽父周奎”。結果這個人壹直不肯捐錢。太監許高走了,氣得說:‘皇親國戚好小氣,大事都沒了!多儲存多生產有什麽好處?周奎被迫捐了12000元。其余官僚亦步亦趨,無壹捐逾壹萬二千?"

這些人真的沒錢嗎?不要!後來李自成入侵北京,嚴刑拷打。“從周奎家裏抄了五十多萬兩銀子,陳艷也出了四萬兩銀子。”至於其他商人和官僚,被沒收的銀子不計其數,所以總數只有7000萬兩。

要不是叮當實在可憐,崇禎還真不用受這種窩囊精神的折磨。帶著對皇帝的尊敬,又被壹些人認定為掌握生死大權的皇帝,他卑微到像乞討壹樣懇求官僚下屬捐錢,但這些人不肯多捐,他也無能為力。這大概是中國歷史上乃至世界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奇聞吧!就連西方的國王之類的,在這種情況下,也動用了軍隊來搶劫!

這樣壹個鐵的事實,不僅說明崇禎皇帝真的已經把內部的資金全部輸光了,他拿不出什麽錢來。不然他真的是婊子嗎?真的是自虐成癮嗎?放下皇帝尊嚴去當乞丐,忍受那些大臣的懦弱?這是某些人筆下壹貫驕橫任性的崇禎皇帝的性格嗎?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都能做出合理的判斷!

而且,這個事實對壹些拼命鼓吹中國古代所謂專制皇權如何達到頂峰,皇權下私有財產如何不受保護,西方私有財產如何受到保護,國王權力如何受到限制的人來說,是壹記響亮的耳光。如果真像這些東西想的那樣,中國古代(不包括蒙古和清朝)的皇帝想要什麽就有什麽,全世界都是他的私有財產,那崇禎皇帝為什麽不籌個屎捐,直接頒布聖旨讓這些人交出財產?事實似乎表明,明朝的皇帝比同時期的西方那些國王更清楚私有財產的神聖性,以至於在國家處於危急關頭的時候,他們實際上不得不依靠募款來提高自己的薪水。

第二是內部資金可能的收支;

很多人把明太祖的內庫當做聚寶盆,認為它可以源源不斷地產生金錢。正因為如此,他們才會相信崇禎有幾千萬甚至上億銀子的神話。

但事實是什麽呢?我們來看看萬歷的情況,可能是明朝皇帝中外快最多的。萬歷年間,皇帝國內收入最大的壹筆大概就是礦稅了,礦稅收入的數額,我們在上面其實已經說明過了,這裏不妨引用壹下。

“萬歷二十五年至萬歷三十四年的十年間,礦監、稅使向禦庫進貢白銀560余萬兩,黃金12萬兩,平均每年進貢白銀50余萬兩,黃金1000余兩”[評顧憲成、p29]。

就算不用帶著從礦稅上收的壹兩銀子出去,全部都在唐內部,也總是只有五百七十萬兩多。

至於有些人想象的幾百萬畝黃莊(實際上是官地)的收入,就更少得可憐了。前面已經解釋過了,這點收入不過是幾萬兩銀子,甚至這幾萬兩銀子的收入也和皇帝關系不大。據黃仁宇說:“皇莊每年收入四萬九千兩銀子,用來供給幾位皇後的開銷。李太後的大部分收入用於京郊的石橋建築,捐給宗教寺廟。”

那麽皇帝的另壹個主要收入就是所謂的金花銀。

黃仁宇說,金華銀“每年有100萬兩白銀,但其中約有20萬兩要供給在京武官的俸祿”[p396]。此外,宦官和宮女在朝廷的生活費也要從金華銀中支出,能由皇帝直接支配的所剩不多。

而且我們已經引用了田口宏二的話,金華銀的收支應該是由財政部幹涉的,不能視為禦室的特別收入。

“在明朝的財政制度中,皇宮也有壹些‘收入’和‘經費’。從內府收入來看,當時確實有金華銀(折谷銀)、慈寧宮種子等重要的內府經費來源。但是,這些收入並不能算是皇帝房的專項。比如尹晉華,原來是江南等地區的地稅,屬於戶部管理。嘉靖年間以後,這壹項目雖然逐漸成為內庫的收入來源,但到了明末,戶部壹直在幹預金華白銀的收支。.....可以說,除了壹些農場收入等。,帝室本來就沒有什麽特別的財力。”

這壹點在黃仁宇的作品中也可以得到印證。壹旦國家財政遇到困難,這部分收入就會轉化為由住房部直接支配的國家行政或軍事開支。比如1543年,嘉靖皇帝在壹次宮廷會議後,同意“將金華銀、黃莊籽贈送給房部,預計五年,實際持續到1558。草原牧場作為皇家馬房和皇家園林,早已被戶部接管,成為成文法”[p361]。

正因為如此,也沒必要高估金華白銀對所謂內庫的貢獻。萬歷的另壹項收入是“雲南每年向朝廷供應黃金2000兩,1592,萬歷皇帝將這壹定額提高到4000兩”。4000兩黃金是多少銀子?即使金銀比例為壹比十,也只相當於四萬兩白銀,也是相當小的壹筆收入!

可以說,萬歷皇帝這位據說是明朝最受剝削的皇帝,即使把所有可能的收入加起來,最多的時候也不可能超過1200萬。如果要超過1000萬,唯壹的可能就是萬歷皇帝只掙錢不花錢,但偏偏有些喜歡醜化萬歷皇帝的東西,描述成生活奢侈,消費驚人的皇帝,公主的婚禮,王子的婚禮,對親信的賞賜。

為了醜化萬歷皇帝,清朝寫的《明史》甚至說,萬歷年間,內部經費已經用得差不多了。“內府向內閣告狀,遷邊供”【明史。食品六】。

當然,為了醜化、貶低某個特定的對象,《明史》在很多地方自相矛盾,不必全部當真。但這份記錄至少說明,認為萬歷時期積攢了多少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內功資金要留給崇禎皇帝,簡直是癡人說夢。

據黃仁宇說,萬歷皇帝死的時候,大概留給後代七百萬兩銀子,但是這些銀子很快就交給了戶部。原話是“他死於1620年,紫禁城內的倉庫被發現藏有約700萬兩白銀,大部分被他的兩個繼承人——泰昌皇帝和天啟皇帝轉移到各部”[p396]。

《明史紀事》中的記載是“四十八年七月,宗申崩。丁酉,太子按照遺詔付了壹百萬。把天下的礦稅都做了,提建議得罪大臣。如果妳在海裏,妳將得到壹百萬美元的獎勵。”熙宗年間,充公內資,轉撥各部的記載,在明史編年史中是找不到的,但根據黃仁宇提供的註釋,熙宗實錄中應該有不少記載(《熙宗實錄》第0052,0211,0231,0242頁)。

根據上面的記載,崇禎即位的時候,內部資金幾近空虛,有幾十萬兩白銀就已經相當不錯了!對此,正史和野史的記載都是壹致的。比如我們上面引用的《明史》中的說法,其實只有半句,完整的壹句是“內府狀告議事廳,移邊銀以供”。熙宗聽官,選擇交遊。莊烈帝建立的時候,第壹件事就是攢錢,國庫枯竭。“不管內部資金枯竭的原因是什麽。(明朝說熙宗收養朋友,其實不壹定是這樣),但是枯竭本身是肯定的。

《崇禎實錄》中的說法與此類似,可以相互印證:“熙宗在位七年,積宗申四十余年。自從戰爭以來,他的錢壹直是空的。”

既然上壹代留給崇禎的錢不多,崇禎有沒有可能按照某些人的傳說靠自己積累這麽多錢?這就更扯淡了!崇禎的祖父萬歷以聚斂財富而聞名。40多年來,內部積累的資金最多只有700多萬兩。崇禎在位十七年,連年征戰。光是軍費的消耗就不計其數。他用什麽積累了壹些人傳說的幾千萬兩內部資金?簡直是天方夜譚!是不是內庫就是聚寶盆,自己就能出白銀?

有人說崇禎沒有魏忠賢的財產也能得到壹大筆錢,那只是想當然的胡說八道!對魏忠賢財產的突襲,天下皆知,可以說是萬人矚目。不是秘密進行的,也不可能秘密進行!如果真的有很多錢,怎麽可能不流通?幾千萬兩不用說,只要有幾百萬兩銀子,就足以形成轟動效應,就足以作為魏忠賢的壹大罪狀。如果真的能通過突襲魏忠賢得到這麽大壹筆錢,那還有什麽理由在後來文官要求皇帝出錢的時候不提呢?

事實上,魏忠賢真正掌權只有三年。就算他壹年貪汙受賄壹百兩白銀(這個數字已經不可能了),那三年也就三百萬而已。如果是三百萬的話,壹年的工資可以消費的壹分不剩!記載“忠義之德積財,半盜內資,家歸太傅,可存數歲之薪。”

這種說法是推測性的,沒有實際依據,不可信。

第三,是崇禎十七年執政的性格和行為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