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濱州職業學院2020年順利招生,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等部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濱州職業學院招生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濱州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招生。
第二條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簡介:2001年7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位於渤海黃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濱州市。學院占地3500余畝,建築面積72.66萬平方米,總資產1108萬元。現有二級學院15所,在職教師1129人,其中國家級優秀教師4人,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3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9人,山東省名師7人,省教學團隊11人。招生專業45個,學生2萬人以上。
學院全稱:濱州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2818
辦學層次:大專(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四條辦學成果:堅持把內涵建設作為學院發展的中心任務,建設國家精品課程3門、國家精品課程3門、省級精品課程64門、省級精品課程22門、國家重點建設專業9個、國家職業學院示範專業1個、國家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2個。擁有8個省級高校專業、3個省級品牌專業群、3個高職教育省級高水平專業群、5個省級現代學徒制、1個中央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1個國家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11個省級教學團隊。獲國家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8項,中國特色高層次專業群2個。在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中,批準了22個國家重點專業等項目。
第五條榮譽稱號:中國特色高水平職業學校項目建設單位、國家優質職業院校、國家示範性(骨幹)高職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技能人才培養突出貢獻獎、富民興魯勞動獎。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招生工作學校領導、分管教學工作學校領導、紀委書記為副組長,宣傳部、招生就業處、財務室、教務處、後勤管理處、現代教育技術中心、保衛處、二級學院主要負責同誌為組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實施招生政策和計劃,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的有關事宜。
第七條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濱州職業學院高職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條建立以紀檢監察人員為成員的招生工作紀檢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入學
第九條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部門、高校招生網站和高校招生簡章向考生公布。
第十條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由學院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投檔比例進行協商,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部門確定。
第十壹條外語的語言要求
語言不限,但我院的外語教學是考生入學後的英語。
第12條關於男女學生入學的規定
①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專業限男生;
②其他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條身體健康狀況
(1)航海技術、輪機技術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交通部《船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
(二)直接招收學員的體檢標準,按上級有關標準執行;
(三)其他專業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錄取批次
山東省錄取批次:普通專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3+2貫通培養專業、技師合作培養專業為高職院校常規批次,士官招生專業為提前批(專業),藝術招生專業為藝術專業,春季高考專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為春季高考專業。山東省外錄取批次:直接招收士官生作為提前批專業,普通專業按當地規定批次錄取。
第十五條準入規則
①普通高職專業
實施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山東),所有專業不限選修科目,按照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專業誌願”原則錄取。
②藝術類高職專業。
取得山東省美術專業證書的考生,按照《2020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美術專業招生實施方案》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直接招收學員。
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平行誌願錄取原則,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專業;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專業誌願清零”原則錄取。
④春季高考專業
按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
第十六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將通過高校招生網站、招生咨詢電話、發放錄取通知書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七條醫學及相關醫學專業描述
醫學影像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康復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視光技術專業的考生,畢業後無資格報考執業醫師,但可以報考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第五章征收、返還和補貼政策
第十八條獎助學金:實行各類獎助學金國家評選制度,每年評選發放1國家獎學金、省級政府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將設立綜合獎學金,每年頒發1次。獲獎人數占在校學生的40%。
第十九條勤工儉學:提供勤工儉學崗位,學生可以自願選擇。同時還有貧困生資助基金,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定期支付給學生。
第二十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壹條綠色通道:綠色通道辦公室由學生處、財政處等部門組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考生,走綠色通道辦理錄取相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學費標準:普通專業按學分制收費,最終標準以物價部門核定為準;校企合作專業執行標準以當年校企合作備案審批為準;直接招收學員的學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退款: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鄭路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學生註冊後,如因自身原因需退學,剩余學費、住宿費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學生的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六章新生資格審查和證書發放
第二十四條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學院會在三個月內從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對學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審核。
第二十五條對在復查註冊和考試過程中發現舞弊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並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類型:濱州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第二十七條專升本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文件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濱州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聯系信息
聯系電話: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傳真);
學院地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十二路919號。
郵政編碼:256603
學院網站:
招生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