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基數調整
2023年1月起,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4967元/月,職工醫保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額調整為元/月。二、居民醫保繳費期延長
2023年1月起,對於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來說,壹方面2023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提高,成年人每人每年為380元,未成年人和學生每人每年為240元;另壹方面,2023年居民醫保的繳費期延長了。2023年的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為2022年10月至12月,由於疫情影響,我市集中繳費期延長至2023年3月,3月底前參保繳費的人員,不設待遇等待期,繳費後次日享受居民醫保待遇。三、調整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2023年1月起,職工醫保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萬元調整為9萬元,居民醫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7萬元調整為8萬元。四、調整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最高支付限額
2023年1月起,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保費標準保持不變,仍為每人每年110元,年度最高賠付限額由40萬元調整為45萬元。五、規範門診慢特病制度
2023年1月起,在全市範圍內實現門診慢特病“五個規範”,即規範病種目錄、規範認定標準、規範保障範圍、規範待遇水平、規範經辦規程,優化調整了病種數量和結構,合理確定待遇水平,參保人員待遇總體提高。六、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2023年1月起,《丹東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正式實施,新制度實施將帶來新的待遇變化,壹是將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確定為救助對象;二是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支付比例由70%提高到75%;三是將門診慢特病和高值藥品費用納入醫療救助保障救助範圍;四是基本救助年度救助限額提高到2萬元,按救助對象身份分別設定年度起付標準和救助比例;五是增加傾斜救助,按救助對象身份分別設定年度救助限額、起付標準和救助比例,最高年度救助限額達到2萬元。七、提高城鄉困難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助定額標準
2023年1月起,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返貧致貧人口、監測幫扶對象中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因精神疾病住院,每床日救助標準按照職工醫保20元,居民醫保30元執行,個人不再承擔基本醫保目錄範圍內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