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特別助學金用於資助我校本專科學生中來自15個重災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5個重災縣(以下簡稱災區)包括:“5.12”汶川地震省級重災縣12個,即阿壩州金川縣,雅安市名山縣、雨城區、天全縣,巴中市巴州區,眉山市仁壽縣,南充市南部縣、儀隴縣,資陽市簡陽市,甘孜州康定縣,遂寧市射洪縣,樂山市夾江縣);“8.30”攀枝花-會理地震重災縣3個,即攀枝花市仁和區、鹽邊縣,涼山州會理縣。
特別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資助標準為每生2000元,按10月發放。
特別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所在家庭因地震導致無收入來源或生活困難,或為農村低收入家庭,或為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儉樸;
5.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妳已經提交了申請表了嗎?
2008—2009學年“李嘉誠基金會特別助學金”的評定,根據各學院報學生工作處,由學生工作處上報四川省教育廳審核後下達的“李嘉誠基金會特別助學金”指標名額和資金進行分配。
六、評審程序
1.受助學生確定
學校下達評審通知後,各學院在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認真組織本學院各專業班級認定評議小組依據《成都信息工程學院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細則》、《關於開展對汶川地震重災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學字[2008]29號)和《李嘉誠基金會四川地震災區特別助學金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對上學期按照《關於開展“李嘉誠基金會特別助學金”資助工作的通知》(學字[2008]52號)文件要求,上報學生工作處助學中心的來自15個縣市區地震重災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和核實。並根據民主評議和核實結果,結合學校下達的名額計劃,通過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討論,確認評定出本學院“李嘉誠基金會特別助學金”受助者建議名單,經過不少於三個工作日公示(要求打印張貼在輔導員辦公室門口)無異議後,將本學院初評結果和申報材料報學生工作處。
2.填寫申請表
各學院在評定出本學院“李嘉誠基金會特別助學金”受助者建議名單,經過公示無異議後,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填寫並遞交《李嘉誠基金會四川地震災區特別助學金申請表》(附件3)。
3.學校評審
學生工作處嚴格按照“李嘉誠基金會特別助學金”評定條件對各學院的推薦名單進行綜合審查,提出學校當年“李嘉誠基金會特別助學金”受助學生建議名單,報學校助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審定,在全校進行不少於五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按照規定時間上報教育廳審批。
所以說這個程序需要壹些時間,妳可以去妳學校或學院的專門辦事處咨詢壹下,審批進度問題
希望妳早日得到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