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具有金融賬戶的功能,但社保賬戶和金融賬戶是分開的。壹開始這張卡只有醫保卡的功能,只能在醫院和定點藥店使用。如果需要在超市購物,需要去銀行激活金融功能,但是在超市刷卡不能刷醫保賬戶裏的錢。
如何使用醫保卡:
1.醫保卡使用範圍:參保職工到指定醫院、藥店就醫時,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即可,但不能取現、轉賬;
2.醫保卡余額查詢:參保職工可通過電話查詢余額,也可在中國銀行儲蓄所或市區指定醫院、藥店查詢;
3.醫保卡交易查詢:參保職工可憑身份證和醫保要求到中國銀行儲蓄所打印醫保卡交易記錄,包括個人賬戶繳費記錄和消費記錄。如對交易記錄有疑問,可去中國銀行零售業務部查詢;
4.醫保卡的保管:參保職工應妥善保管醫保卡。如果他們不慎丟失,請立即向單位出具證明函,並在醫保辦蓋章確認。然後,他們會拿著身份證到中國銀行儲蓄所掛失,辦理補卡手續。7天後,他們可以得到壹張新卡。
綜上所述,社保卡中可以使用的金額是返還到個人個人賬戶的醫保金額,醫保基金專款專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