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是國家財政通過幹預分配來調節國民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壹種手段,目的是支持生產發展,調節供求關系,穩定市場價格,維護生產者、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利益。以下是我為您整理的《天津市生活困難人員補助標準》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天津市生活困難人員補貼標準
(A)對有嚴重困難的雇員的援助措施
1,生活救助。
除中央財政和市總管理處規定的生活救助補助標準和配套金額外,商業工會每季度向每戶發放1萬元救助款。
2、金秋助學。
除了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市總管理處規定的資助標準和配套經費外,每年9月工會還會給高中每人2000元助學金,大學每人3000元助學金。
3.醫療救助。
除了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市總管理處規定的醫療救助補助標準和配套資金外,每年春節前,工會還會為每戶發放2000元。
(二)相對困難職工的幫助措施
1,生活救助。
除中央財政和市總管理處規定的生活救助補助標準和配套金額外,工會每季度向每戶發放800元救助金。
2、金秋助學。
除了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市總管理處規定的資助標準和配套經費外,每年9月工會還會給高中每人1.5萬助學金,大學每人2000元助學金。
3.醫療救助。
除了全總和市總管理處規定的醫療救助補助標準和配套資金外,每年春節前,工會還會給每戶發放1.500元。
(3)對因事故被困的工人的援助措施。
根據事故造成的困難程度,分別給予5000元和10000元的壹次性救助,按照《天津市商業工會救助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困難職工(企業工會立案標準)救助措施。
1,生活救助。
在中央和市政府規定的生活救助補助標準基礎上,工會每季度向每戶發放500元救助金。
2、金秋助學。
按總局和市總局規定的助學標準執行。每年9月,商業工會發放高中每人1,000元,大學每人1,500元。
3.醫療救助。
除了全總和市政府規定的醫療救助補助標準外,每年春節前,工會還會給每戶發放1萬元的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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