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保障是和諧社會的穩定基石。社會保障的基本功能是為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創造良好的環境,增加社會經濟的秩序,使國民經濟和整個社會持續、穩定、均衡、協調地發展。社會保障是社會穩定的“安全網”,是經濟運行的“調節器”,在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2.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支柱。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是民生。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解決人民生活問題,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
3.社會保障是解決社會問題的有效手段。構建和諧社會,必須解決現實中的各種社會問題,而解決各種社會問題離不開社會保障制度。在中國,日益完善的社會保障如城鎮社會保險和農村救濟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保證了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的穩定和社會的團結。社會保障是公平正義的重要體現。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標準,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集中體現。建立可持續的自我保障和互助共濟的社會保障制度,體現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強化其再分配功能,完善利益協調機制,找到不同階層、不同利益群體各種利益的結合點和平衡點,既有利於解決人民的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又能保證人民吃飽飯、病有所醫、病有所弱,有利於增強執政黨的凝聚力。
社會保障是經濟發展的積極推動力。社會保障在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它能有效地促進經濟增長,調節社會總需求。當經濟下滑,失業率上升,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時,失業保險和社會救濟開始發揮作用,刺激有效需求,促進經濟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