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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燒傷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和賠償標準

近年來,持續高溫的現象越來越明顯,經常在室外高溫區域工作的工人經常有被燙傷的危險。雖然這些勞動者可以依法認定為工傷,由公司追究賠償責任,但公司總是會先認定,再賠償。在法律上,具體的工傷、燒傷如何認定?怎麽補償?能賠償多少?接下來,我將帶妳詳細了解:

壹、燒傷傷殘等級標準和賠償標準

燒傷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頭頸部皮膚結構損傷及修復功能障礙

皮膚的修復功能是指修復皮膚破損和其他損傷的功能。本標準中的皮膚修復功能障礙是指瘢痕形成。

頭頸部三度燒傷,面積大於或等於全身表面積的8%,2級。

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面部皮膚面積的90%。

頸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範圍完全喪失3級。

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面部皮膚面積的80%。

頸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能力喪失大於等於75% 4級。

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面部皮膚面積的60%,4級。

頭頸部三度燒傷,面積大於等於全身表面積的5%,小於5級的8%。

頸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頸部活動能力喪失大於等於50% 5級。

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面部皮膚面積的40%,5級。

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面部皮膚面積的20%,6級。

頭部撕脫傷導致頭皮脫落,面積大於或等於頭皮面積的20%。

頸部皮膚損傷導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頸前三角區面積的75%。

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24cm27。

頭頸部三度燒傷,面積大於等於全身表面積的2%,小於5%,8級。

頸部皮膚損傷導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頸前三角區面積的50%。

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18cm28。

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12cm2或面部線狀瘢痕大於等於20cm9。

面部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6cm2或面部線狀瘢痕大於等於10cm10級。

註意:

1疤痕:指傷口愈合後的增生性疤痕,不包括萎縮性疤痕或皮膚扁平、無明顯質地變化的疤痕。

2面部範圍和疤痕面積的計算:面部範圍是指從發際線到下頜骨下緣,從兩側到下頜支後緣的區域,包括額部、眼、眶、鼻、口唇、頦部、顴部、頰部、腮腺咬肌。面部疤痕面積的計算采用全臉和面部5等分及實測疤痕面積的方法,分別計算疤痕面積。臉上有很多疤痕,它們的面積可以累計計算。

③頸前三角:兩側胸鎖乳突肌前緣,舌骨體上緣,底部下頜骨下緣。

皮膚結構損傷和各部位修復功能障礙

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身體總表面積的90%,1。

軀幹及四肢三度燒傷,面積占全身皮膚面積60%以上,1級。

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或等於身體總表面積的80%。

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或等於身體總表面積的70%。

軀幹及四肢三度燒傷,面積等於或大於全身皮膚面積的40%,3級。

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或等於身體總表面積的60%。

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身體總表面積的50%。

軀幹及四肢三度燒傷,面積大於等於全身皮膚面積的20%,5級。

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或等於身體總表面積的40%。

腹部損傷造成的腹壁缺損面積大於或等於腹壁面積的25%。

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或等於身體總表面積的30%。

軀幹及四肢三度燒傷,面積大於等於10%全身皮膚面積7級。

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體表面積的20%,8級。

皮膚損傷導致瘢痕形成,瘢痕面積大於等於身體總表面積的5%,9級。

註意:

1總皮膚瘢痕面積的計算:按皮膚瘢痕面積占總體表面積的百分比計算,即我國新九分法:在100%的總體表面積中,頭頸部占9%(9×1)(頭面部頸部各占3%);雙上肢占18%(9×2)(雙上臂7%,雙前臂6%,手5%);軀幹的27%(9×3)包括會陰(前部13%,後部13%,會陰1%)。下肢(包括臀部)占46%(臀部5%,大腿21%,小腿13%,腳7%)(9×5+1)(女性腳和臀部各占6%)。

2燒傷面積和燒傷深度:燒傷面積按我國新九分法計算,燒傷深度分為三度四分。三度燒傷是指達到整個皮膚層甚至皮下、肌肉、骨骼的燒傷。燒傷事故不包括凍傷、吸入性損傷(又稱呼吸道燒傷)和電擊傷。燒傷後,根據燒傷面積和深度評定傷殘等級。醫療結束後,可根據功能障礙程度和皮膚瘢痕大小評定傷殘等級。最終傷殘等級以嚴重者為準。

補償限度

(壹)1至4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因工傷殘職工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壹級傷殘24個月工資,二級傷殘22個月工資,三級傷殘20個月工資,四級傷殘18個月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在傷殘津貼的基礎上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5級至10工傷傷殘賠償標準主要是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

1,關於壹次性傷殘津貼,全國有統壹的補償標準,具體為:5級傷殘是本人工資16個月,6級傷殘是本人工資14個月,7級傷殘是本人工資12個月,8級傷殘是本人工資10個月,9級傷殘是本人工資。

2、關於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的補償標準,以及其他待遇的規定,按省市的規定確定。

二、相關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6個月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本人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去世職工生前無勞動能力並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3.壹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

殘疾職工在帶薪停職期間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待遇。壹級至四級殘疾職工在停薪留職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壹款第(壹)、(二)項規定的待遇。

總之,燒傷不屬於輕傷,鑒定和相關賠償也是按照1至4級和5至10級燒傷分類進行賠償。詳情請參考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