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兒醫保報銷比例是家長比較關註的話題之壹,少兒醫保報銷比例和最低支付標準在不同地區差異很大。福建居民如果想了解福建少兒醫保,可以參考福建少兒醫保指南,會有詳細介紹。
壹、門診報銷比例
壹年內,城鄉居民在壹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報銷比例為30%。
二。住院報銷比例
1.壹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65%;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三。門診起付標準
壹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壹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
四。住院起付標準
1.壹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沒有起付線;
2.二級醫院起付線300元;
3.三級醫院起付線500元。
兒童醫療保險的報銷條件
1.被保險人就診前已辦理門診重疾檢查登記手續,在定點醫院就診時發生的門診重疾醫療費用;
2.參保人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因少兒醫療保險憑證損壞導致電腦故障或無法記賬;
3 .因急危重癥在本市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
4.經本市少兒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市社會保險機構同意,轉往市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
5.在市外探親期間或休假期間,因急性病在市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並已向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的;
6.本市戶籍子女在市外定居時發生的醫療費用(限於已提前與社會保險機構辦理了異地登記手續的人員)。
少兒保險報銷申請材料
1,收費收據原件(六個月內有效);
2.費用明細清單;
3、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4.疾病診斷證明;
5.本人子女醫療保險證明;
6.法定監護人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報銷的現金未轉入支付賬戶時)。
提示:福建省醫保局規定,少兒醫保需在參保人就診前辦理門診疾病檢查登記手續,在定點醫院發生的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允許報銷,其中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三級醫院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