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養老金是養老保險的壹種形式,可以利用養老金賬戶中的資金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提高個人養老保障水平。
2.養老保險產品:養老保險產品是長期儲蓄型保險產品,可以用養老金賬戶中的資金購買,獲得更多的養老保障和理財收益。
3.養老服務:養老賬戶中的資金還可以用於購買養老服務,如養老院、護理機構、醫療護理服務等。
養老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退休前,本人按規定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
2、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符合退休條件;
3.本人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15年。僅滿足前兩個條件,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不能按月享受養老保險。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國家的養老政策法規不同,用養老金可以購買的具體產品或服務也會有所不同。因此,在購買任何產品或服務之前,建議了解當地的養老政策法規,咨詢專業人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