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人才落戶條件主要分為以下五類,具體條件內容如下:
A類:國內外人才。主要包括:
1、諾貝爾獎獲得者。
2、國家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境)外院士。
4、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5、“千人計劃”人才與創新團隊、國家“萬人計劃”傑出人才人選。
6、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壹等獎(完成人);全國創新爭先獎牌獲得者(團隊帶頭人);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完成人)。
7、相當於上述層次的人才。
B類: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人選、國家“千人計劃”(不含人才與創新團隊、青年“千人計劃”)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長江學者獎勵計劃”教授。
2、國家重大科研項目首席科學家;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平臺的主任(首席科學家)。
3、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
4、全國創新爭先獎章獲得者,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壹等獎主要完成人(第2至第5位)、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成果特別榮譽獎、專著類壹等獎(排名前3位);省(部)級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得者;教學成果獎壹等獎獲得者(排名前3位)。
5、全國文化名家暨“四個壹批”人才;骨幹教師;國醫大師;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老舍文學獎、曹禺戲劇文學獎獲得者;中國工藝美術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6、世界500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特指職業經理人)。
7、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C類:地方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國家青年“千人計劃”專家;“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國家青年基金獲得者、教育部青年長江學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重大課題主持人。
2、全國創新爭先獎狀獲得者;中國青年科技獎(中國青年科技人才)、中國青年女科學家、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中國專利金獎獲得者(須為專利發明人及設計者);教學成果二等獎獲得者(排名前2位);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壹等獎、社會科學突出貢獻獎獲得者(排名前2位)。
3、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部)級海外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4、省(部)級重點學科帶頭人、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平臺的主任(首席科學家)。
5、“百千萬人才工程”省(部)級人選;自治區院士後備人才培養計劃人選;自治區“塞上英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聘用人員。
6、省(自治區、直轄市)宣傳文化系統“四個壹批”人才;省(自治區、直轄市)特級教師、工藝美術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全國技術能手、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
7、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民營500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特指職業經理人)。
8、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D類:高端創新人才。主要包括:
1、自治區國內引才312計劃人選、“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培養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工程”、自治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享受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2、自治區“塞上名師”“塞上名醫”“塞上文化名人”“塞上農業專家”“塞上經濟名人”“塞上技能大師”;自治區技術能手、自治區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自治區級高技能人才創新工作室領銜人。
3、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三等獎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社會科學成果壹等獎獲得者(排名前2位)。
4、具有職稱、技師等相應職級,並作為主持人承擔過省(部)級以上研究課題並結題或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專業技術人才;具有經教育部認定的海內外博士研究生學位人員。
5、地市級國有及國有控股公司、大型民營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特指職業經理人);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民營500強企業總公司部門及分(支)公司主要經營管理人才(特指職業經理人)。
6、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高端創新人才。
E類:骨幹人才。主要包括:
1、地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工藝美術大師;自治區骨幹教師;地市級名師、名醫工作室、技能人才(勞模)創新工作室帶頭人;銀川市“鳳城名師”“鳳城名醫”“鳳城工匠”等;享受地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2、獲得地市級以上獎勵的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及大型民營企業的經營管理者(特指職業經理人);在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中國民營500強企業總部或分(支)公司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並有3年以上經營管理經驗的人才。
3、省(部)級及以上科技創新、企業技術創新、文化創新團隊帶頭人;近三年在省(部)級或相當於省(部)級及以上的創新大賽總決賽中獲得前三名的選手。
4、通曉國際法律、國際貿易等國際規則,精通英語等外國語言,持有相關領域資格證書的國際化人才。
5、在所從事的領域有特殊技術專長,能夠解決特別的技術難題,行業公認的技術專家、技術能手。
6、為推動銀川新經濟、新產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及科研技術人才。
7、相當於上述層次的骨幹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