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
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5、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賬戶合並需要的資料:
1、《社會保險費退款申請審批表》(壹式三份);
2、《社會保險費退費明細表》SF051(壹式三份)
3、繳款憑證(繳款書或銀行繳費回單)原件、銀行存折的復印件;
4、單位退費帳戶的銀行開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所涉及人員的應征資料,如勞動合同、戶籍證明等。
1、單位將所需資料報省社會保險局直屬業務科審核:
2、經審核合格的,直屬業務科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表》:
3、單位按照登記表要求,準確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
4、省社會保險局按規定為單位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手續,編制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證編碼,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綜上所述,社會保險在全國內可以轉移,無需在兩地重復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重復繳費的養老保險部分,在歸集到同壹統籌區域後,由轉入地辦理退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