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聯合國宗旨為四項:
(1)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
(2)發展各國間的友好關系;
(3)促進國際合作;
(4)構成協調各國行動的中心。
聯合國憲章規定了聯合國本身及其會員國應遵守的七項原則:
(1)各會員國主權平等;
(2)忠實履行憲章的義務;
(3)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4)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
(5)集體協助;
(6)保證非會員國遵守上述原則;
(7)不得授權聯合國幹涉屬於國內管轄的事務。
三、聯合國的會員國。聯合國的會員國分為創始會員國和納入會員國兩種,創始會員國***有51個,其他根據會員國條件和按照參加程序加入聯合國的國家均為納入會員國。
四、組織機構:聯合國設有六個主要機構: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社會理事會、托管理事會、國際法院和秘書處。
聯合國專門機構是指那些根據協定同聯合國建立法律關系或依聯合國的決議成立的,並在某壹特定的業務領域內負有重大國際責任的政府間專門性國際組織。無論在組織上或在活動上都是獨立的,它們不是聯合國的附屬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