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春季助學金會在6月份左右陸續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要看當地教育部門,不同地區的春季助學金發放時間還是不壹樣的。
生源地助學貸款壹般指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政府補助,財政和高校共同補償,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運作,幫助高校家庭貧困學生的銀行貸款。
借款學生無需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承諾按時還款,畢業後分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默認對策
借款學生未按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和金額還款的,其違約行為將記入金融機構征信系統(連續逾期三個月的,記入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不良記錄),房貸不予審批。
改善違約的對策
1.加強媒體宣傳,調動政府、銀行、學校和個人的積極性。
壹方面,加強媒體宣傳可以讓學生和家長了解助學貸款,合理利用自己的權益;另壹方面,通過媒體宣傳,使助學貸款工作開展得好的各級政府、學校、銀行能夠得到應有的社會效果,同時也可以對工作開展得差的單位進行相應的譴責。
2.建立國家助學貸款擔保基金,為國家助學貸款提供風險擔保。
建立國家、地方、高校、社會、銀行共同分擔的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機制,如建立由財政、高校或社會捐贈組成的助學貸款擔保基金,補償國家助學貸款風險,緩解國家助學貸款高風險。
3.建立寬松靈活的國家助學貸款制度。
延長貸款期限,緩解還款強度。我們可以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根據中國的國情重新制定我們的還款制度。2004年7月,國務院轉發《關於進壹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若幹意見》,將還款起始時間調整為畢業後0至2年,還款期限由4年延長至6年。這次對助學貸款制度的調整無疑是正確的,壹定程度上緩解了貸款學生的還款壓力,但調整幅度不夠,貸款學生的還款壓力仍然很大。
4.加強誠信教育,提高學生誠信道德水平。
教育主管部門應該把提高大學生的誠信素質作為壹項重要的公共政策目標,通過規定或政策手段來弘揚和培養大學生的誠信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