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股轉讓有哪些程序?國有股轉讓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國有股按照市場規則在不同行業、行業和企業之間自由流動。其實質是國有股權與所有權、債權與股權的置換。轉移程序:
①內部審查。
要做好企業國有股權轉讓的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國有獨資公司的股權轉讓應當經董事會審議;沒有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應當聽取被轉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職工安置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二)投資者審批。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其中,企業國有股權轉讓導致國家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所出資企業決定其子公司國有股權的轉讓,但重要子公司國有股權的重大轉讓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並經財政部門會簽批準。其中涉及政府社會管理的審批事項,需要提前報政府相關部門審批。
③資產核實和審計。
企業國有股權轉讓經批準或決定後,轉讓方應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目標公司進行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轉讓清單,並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全面審計。
④資產評估。
在資產核實和審計的基礎上,轉讓方應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經核準或備案後,將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在產權交易過程中,當交易價格低於評估結果的90%時,應當暫停交易,並經相關產權轉讓審批機構同意後方可繼續交易。
⑤受讓方的信息披露和征集。
轉讓方應將股權轉讓公告委托產權交易機構在省級以上公開發行的經濟類或財經類報刊及產權交易機構網站上發布,公開披露企業國有股權轉讓信息,廣泛征求受讓方意見。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⑥簽署轉讓協議。
A.協議方式:經公開征集或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後僅產生壹個受讓方的,可采取協議方式轉讓。國民經濟重點行業和領域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在資產重組中將企業國有股權轉讓給其控股企業國有產權,經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後,也可以協議轉讓。b .拍賣/競價方式:通過公開征集方式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由轉讓方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具體情況,以拍賣或競價方式組織實施股權交易。企業國有股權轉讓完成後,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並取得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
⑦履行轉讓協議。
原則上,受讓方應壹次性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如果金額較大,壹次性付清確實有困難,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付款不低於總價款的30%,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資金提供合法擔保,延期支付期間的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給轉讓方,支付期限不超過1年。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憑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