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階段性成果標註
根據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管理要求,國家社科各類型項目結題時列為階段性成果的需唯壹標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第壹標註不算唯壹標註)。因現在采用線上結題,並要求上傳階段性成果的pdf文件,上級主管部門會嚴格審核項目階段性成果的標註情況。請各位老師後續發表階段性成果時註意(個別不能標註報刊期刊除外)。
2.經費使用
項目執行過程中需要調整預算的需要去國家社科基金管理平臺申請預算調整,批復同意後在學校財務系統申請預算調整。
項目結題後經費使用時限是2年,2年後未使用完的經費將按原渠道退回。請項目負責人註意合理安排經費使用進度。(經費標準使用舊辦法的項目,也就是沒有間接費用的項目結題時已開支經費占已撥付經費的比例需大於30%)
3.結題成果
課題結題成果的形式和數量應嚴格依據立項申請書中填寫的內容(具體以系統中的信息為準),成果字數建議與預期成果字數保持壹致,不宜過少。請項目負責人註意安排好項目研究和成果撰寫計劃。
4.結題時間
概念說明:計劃完成時間是項目申請時計劃完成時間,如無法按期完成無需申請延期;到期清理時間為主管部門規定的項目完成最後期限,到期未提交結題的項目將按照撤項或終止處理。
從2019年開始,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青年項目和西部項目的清理期定為立項後的5年,請項目負責人務必及時關註國家社科基金管理平臺提示的項目到期清理時間,盡量按照計劃完成時間提交結題。如到清理期仍有困難無法完成的,請務必在清理期限前至少3-4個月提交延期申請(是否會批準以全國社科工作辦批復為準)。
超過項目清理期限未提交結題的項目將按照終止或撤項處理。被終止的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請或者參與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重大項目的結題時間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