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鄉居民醫保費用上漲缺乏長效聯動機制。
群眾不理解的申辦付款。比如2021醫保支付
與2022年相比,收費標準從280元提高到320元,從380元提高到420元。群眾不知道為什麽要提高出價,也不知道明年會提高到什麽程度。提高繳費標準沒有明確的來源或參考依據,導致部分城鄉居民對參保心存疑慮,挫傷了繳費積極性。
(2)部分參保人存在僥幸心理,影響參保率。
部分參保居民在參保繳費過程中心存僥幸,只給老人、小孩或身體有疾病的人繳費,年輕人不參保,導致選擇性參保現象,影響參保率。例:安樂鎮和平村李某某家有四口人。其中有兩名40歲以上的青壯年家屬,認為自己年輕力壯,經鎮村組幹部反復勸說不會生病,不願意交費。
(3)過度治療偶有發生,存在醫保基金流失風險。
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管理有待進壹步規範。定點單位從自身利益出發,通過開處方、亂檢查、賣高價藥、亂收費等方式實施小病、過度診療,造成醫保基金流失和支出低效。
(D)最新的醫療保險支付系統不夠穩定。最新全國
醫療保險制度已經開始實施。壹是專管人員模塊維護不夠及時,導致目前無法順利參保,影響了參保進度,加大了基層工作開展的難度。二是醫保卡系統意外故障導致報銷不及時,群眾報銷手續繁瑣不方便。第三,患者異地就醫,由於報銷手續復雜,很難壹次性準備好報銷所需的全部資料。我們鎮上的人偶爾會反映,到醫院報銷的過程很復雜。比如貧困戶、易返貧戶、低保戶的醫保個人繳費模塊還在維護中,導致大量人群到鎮醫保窗口咨詢系統的滯後和正常運行時間。壹方面造成群眾多跑路,另壹方面增加了基層重復政策宣傳的負擔。
二。建議(1)建立穩定的城鄉居民醫保繳費長效籌資機制。
參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運行模式,建議按照城鄉居民平均工資確定年度醫療保險費繳費標準的浮動基數,解決基層解讀問題。
(二)切實加強醫保機構自身建設,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壹是加快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工程建設,提高醫療保險信息管理水平。
二是加強經辦機構建設,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人員配備齊全,並得到有效保障。
工作經費,加強員工培訓;保證高效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三)進壹步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確保基數
黃金安全。壹是完善監督機制,建立信用評級和評價激勵機制。
實行分級動態管理。嚴格服務協議管理,落實獎懲制度。
(四)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努力實現保險全覆蓋。
村、社區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體,選擇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宣傳醫保政策,通過相關業務流程讓幹部群眾對政策有更全面、準確的了解,使醫保政策繼續深入人心,城鄉居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
(5)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平臺,暢通部門間的協調溝通機制。
普及“壹站式”方式,方便參保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