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貧困學生應由本人(或委托監護人、親屬等)提供。)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扶貧部門發放的扶貧手冊、助學卡(省外留學人員農業補貼“壹卡通”或“壹折優惠”)交受理單位審核。經審查後,原件將退還給他們,復印件將存檔備查。
2.受理單位對申請助學金的農村貧困學生進行審核,通過助學卡(省外學校通過農業補貼“壹卡通”或“壹折”)將助學金直接發放給農村貧困學生。
擴展數據:
壹是精準扶貧教育的對象
1.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校就讀的具有貴州省全日制學歷教育和戶籍的農村貧困戶子女(不含研究生階段)。
2.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階段)就讀,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和貴州省戶籍,因災因病返貧的農村非戶籍貧困戶子女。
3、經扶貧部門按“兩公示壹公告”程序審核,納入貧困戶建檔立卡系統的可納入資助範圍。具體來說,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是指經扶貧部門完成審核程序,納入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系統管理的農村貧困家庭;
因災、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貧的非登記貧困戶,是指經扶貧部門按照扶貧標準嚴格認定後進入貧困人口建檔立卡系統的農村貧困家庭。
第二,撥款時間限制
從學生入學開始到當前學年結束。農村貧困學生在秋季學期向所在學校、縣級教育部門或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受理單位”)申請資助,並如實填寫《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申請表》。
江口縣教育局網——《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實施辦法》
百度百科-精準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