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醫保卡所需文件:
1.企業幫助職工領取的,需提供領取醫保卡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需要領取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及企業公章;
2.個人自行領取醫保卡的,需提供繳費憑證、取卡憑證、身份證原件;
3.由他人代領的,需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等材料。
二、醫療保險報銷條件是:
1,參保人就醫購藥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持定點醫院醫生開具的醫療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2.參保人員在就診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支付標準,才能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3、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壹比例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