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偉教授註重法學學生學術創新意識和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並將其作為自己主持學校民商法學院教學改革和民法學教學團隊建設的重要內容。這項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得到了肯定。李少偉教授等5人的《民商法第二課堂實踐教學模式探索》獲2008年西北政法大學優秀教學成果壹等獎,《民商法實踐教學模式探索》獲2009年陜西省政府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2010年7月獲西北政法大學首屆名師稱號。
李少偉教授潛心科研,主持並參與了多項科研項目。主持《合同法的法理與適用研究》(西北政法大學重點項目1999)、《交易風險的成因、防範與救濟——西部大開發中的合同糾紛研究》(陜西省教育廳2004年項目)、《商法基礎理論與制度建設研究——我國商事立法模式選擇》(西北政法大學2005年重點項目), 已完成《WTO與科技成果轉化》(Xi科委2002年重點項目)、《民法基本概念與範疇研究》(西北政法大學2003年重點項目)。 目前正在進行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現代民法文化與中國民法法典化”(2006)和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市場經濟下的民法價值”(2004)的研究工作。
李少偉教授的學術成就也得到了壹些積極的評價。專著《法律文化概論》獲2007年陜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法律文化與法制現代化》專著獲2005年陜西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商法的規範對象——論商事關系》論文獲2007年xi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論文《論作為物權變動法律事實的處理》獲2007年西北政法大學科研成果二等獎,論文《狹義無代理訂立的合同的法律後果》獲2001陜西省對外經濟理論研究會優秀科研成果(法律經濟學)壹等獎,專著《法律文化與法制現代化》獲198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區優秀哲學社會科學。
除了教學和科研,李少偉教授還關註法律實踐,積極為司法機關和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倡導發現和研究法律實踐中的具體問題,註重研究成果的有效性,為我國民商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司法實踐提供理論支持。同時,他認為民商法律制度及其理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在其演變過程中被賦予了深刻的文化內涵,有其特定的價值訴求;其產生和發展的軌跡與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因此,對民商法的研究不應僅僅局限於制度和規則的層面,而應置於文化的視野中去發掘和考量其內在的精神和價值理念。這種研究對於缺乏私法文化和商品經濟傳統的我國尤為必要和重要,因為它涉及到我們需要建立壹個什麽樣的民商事法律制度的根本問題。據此,在研究方法上要拓寬視野,運用哲學、倫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等理論進行跨學科研究。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任何學科研究方法的相同趨勢。
李少偉教授作為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院院長,進壹步明確了學科建設在學院工作中的主導地位,提出了以人才建設為基礎,以科研建設為核心的學科建設思路。學院以國家級和省級科研項目為支撐,以專門研究機構為平臺,以培育和打造科研特色為目標,深入推進學科建設和科研工作,努力為法學學術發展和國家法治建設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