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需要自由空間。但是空間不是免費的。有時,它甚至相當狹窄。
幾位朋友都屬於“無黨派”(民進黨前身“黨爺爺政策研究會”),彼此相處融洽,所以被認為“太接近“無黨派”,他們的歌也被認為帶有濃厚的政治色彩。有些歌曲,比如《亞洲孤兒》,被批評為“抗議歌曲”、“年輕人的代言人。”黨外”也有很高的要求,希望多寫歌去爭取壹些東西。感覺越來越沒意思了。我置身於政治之中。我想寫的不是我想寫的,是環境和人讓妳這樣那樣。每個人都對妳有很多要求。妳壹出名,大家都想用妳寫他希望妳寫的那種歌。在那種環境下,妳已經很難寫出妳所感受到的真實生活了。巨大的挫敗感。我決定離開。怎麽會?唯壹的辦法就是離開臺灣省。
85年3月來到紐約。壹個朋友打電話來說,今天是臺灣光復40周年,很多流行歌手在NTU壹起唱歌。可以請妳寫壹首歌《明天會更好》嗎?壹個承諾,寫好交給壹個文化基金會,覺得是好事。不,完全錯了!完全不是這樣的!原來年底有選舉。那壹年國民黨有壹個“明天更好”的主題,讓我寫的歌叫《明天更好》。知道後很不開心,被政治利用了。我寫過的歌裏,最討厭這首!寫歌的時候只是想表達對明天的向往,結果卻成了政治利用的工具。妳還會喜歡嗎?
藝術應該是壹個很簡單的想法,不應該和政治有任何關系。我從來不認為我寫的歌是政治歌曲。寫歌要自然,要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