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來說,房屋維修基金是不能退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必須經過業主委員會同意,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但不能退給個人。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簡稱專項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項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時,賬戶中的剩余資金也壹並過戶給房屋的新產權人。
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範圍是什麽?
(A)住房本身
受損房屋主要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等)的拆除加固。)來恢復承載力。修補屋頂的滲漏部分(超過整個屋頂面積的20%),重新鋪設和更換保溫板。整體修補室外墻面、頂棚、踢腳線、檐口、雨篷抹灰層或砌塊表面。全面修復公共建築的地面。
玻璃幕墻整體灌入結構膠,更換變形的鋁合金框,玻璃破損。(鋁塑板墻參照執行)
室外走廊、樓梯間、門廳、地下室門窗整體維修更換。
(2)配套公共建築:
1.道路(道路寬度小於7米):整體修復路面和路緣。
2.綠地:驗收壹年後原綠地率下降30%的,進行補植補植。
3.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亭臺樓閣、水池、雕塑、遊樂場、健身設施等。):使用三年,設施自然損壞,需要維修更換。
綜上所述,物業維修基金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本身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基金不是個人的,不能返還。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有相應規定:第十二條商品房所有權人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已出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辦理住房入住手續。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賬戶或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