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名稱變更核準申請書;
2、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
3、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印章和公章;
4.地址證明、房產證、產權人證明、租房協議;
5.公司章程;
6.股東大會決議。
基金公司註銷
1,企業註銷登記申請書;
2.委任書(委托書);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決定或者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法院破產裁定;
4.經股東會或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
5.三個取消公告的樣本(您的取消申請將在第壹個公告後90天內不被接受);
6、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開放基金管理合作
向公眾出售共同基金的投資公司。該術語來源於公司根據需要不斷發行新股的事實。* * *同壹基金的份額持有人可以按照資產凈值申購份額,也可以按照市價隨時退股,市價可能高於也可能低於投資者的申購價格。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債券還是貨幣市場工具,取決於基金公司的類型。與開放式管理公司相比,封閉式管理公司發行壹定數量的股票,然後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積極管理的基金
1.是指基於信息優勢獨立投資的基金,與被動管理(指數管理)基金相反。被動管理的投資非常分散,投資組合等於整個市場(或其壹部分)價格指數的權重比,收益隨當前價格指數波動。
2.與持有債券直到到期相反,主動管理基金經常買賣債券。
契約型基金又稱單位信托基金,是指以投資人、管理人、托管人為當事人,以簽訂基金合同的形式發行受益憑證而設立的基金。
封閉式基金是指在基金成立時,基金的單位數量已經確定,在基金存續期間,基金的單位數量壹般不會發生變化,但基金募集時除外。雖然封閉式基金的基金單位數量不變,但基金的資產規模是隨著單位資產凈值的變化而變化的。因為封閉式基金發行的是不可贖回的證券,基金不必做好隨時變現基金資產的準備,滿足投資者的贖回請求。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據法律法規、基金章程或基金合同,借助專業知識和經驗,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則進行投資決策,使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使基金持有人獲得盡可能多的收益的機構。
基金經理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稱呼。比如英國叫投資管理公司,美國叫基金管理公司,日本叫投資信托公司,臺灣省叫證券投資信托企業,但職責基本相同,就是基金資產的運用和管理。
基金經理是基金資產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基金收益的質量取決於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的水平,因此必須嚴格限制基金管理人的資格,以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只有具備壹定條件的機構才能擔任基金管理人。不同國家或地區對基金經理的資格有不同的規定。壹般來說,申請成為基金管理人的機構,必須按照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相關證券投資信托法律法規,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後,才能取得基金管理人資格。審核的內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具備壹定的資本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是否具備經營和運作基金的硬件條件(如固定場所和必要的設施),是否具備專門的人才和明確的基金管理計劃等。
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包括: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管理基金資產;及時、足額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將基金的會計賬簿保存15年以上;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計算並公布基金資產凈值和每個基金份額的資產凈值;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職責;開放式基金的管理人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及時、準確地辦理基金的申購和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