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於1896年的諾貝爾基金會起始資金是諾貝爾捐獻的980萬美元,這壹數字在當時絕對是壹筆巨款,至少相當於現在的數億元美金。在長達逾100年的運作期中,諾貝爾基金會的壹項重要任務就是讓資金“滾雪球”,以保證獎金的豐厚度。
1953年,政府允許基金會可獨立進行投資,可將錢投在股市和不動產方面。這是基金會投資規則的壹個裏程碑式的改變。20世紀60、70年代,如以瑞典克朗計,諾貝爾獎金數額的確增加了許多,但因瑞典克朗數次貶值,獎金的實際價值並未增多,諾貝爾基金的數額也是如此。到了80年代,股市增長迅速,基金會的資產不斷增值,不動產也在不斷升值。但在1985年,瑞典又提高了不動產稅,使得基金會的收益大打折扣。兩年後,基金會作出壹項重要決定:將基金會擁有的所有不動產轉到壹家新成立的上市公司名下,這家公司有個有趣的名字叫“招募人”。後來,基金會將持有的“招募人”公司股票全部出售,這正好趕在1990年初瑞典金融危機爆發之前,於是大大發了壹筆。
2000年1月1日,基金會的投資規則有了新的改進,允許將資產投資所得用於頒獎,而不像過去那樣,用來發獎金的錢只能來自於直接收入,即利息和紅利。它也意味著基金會可將更高比例的資產用來投資股票,以獲得更高的回報和更高的獎金數額。
按照諾貝爾當初的意願,較為理想的諾貝爾獎金額,應能保證壹位教授20年不拿薪水仍能繼續他的研究。1901年的諾貝爾獎金數額為15萬瑞典克朗,即相當於壹位教授20年的工資。此後,獎金數額不斷縮水,到了20世紀30年代,諾貝爾獎金已只相當於1901年的三分之壹。以後,諾貝爾基金數額雖逐年擴大,但因瑞典克朗的數次貶值,壹直到不了1901年的水平。直至1991年才首次超過1901年時的實際價值(按1901年價值計,約為3100萬克朗)。那年以後,諾貝爾獎金壹直在100萬美元左右。諾貝爾基金已增長到40億瑞典克朗。
由於諾貝爾基金會理財有方,世界上許多國家也紛紛效仿。設於1985年的日本兩項大獎“日本獎”和“京都獎”,以獎金數額論,與諾貝爾獎屬壹個檔次。他們就是根據諾獎的模式設立和操作的。為此,他們還為諾貝爾基金會捐了巨額的資金。1985年4月20日,日本科學技術基金在舉行首屆頒獎儀式後,為瑞典諾貝爾基金會設立壹項特別獎,獎金為4500萬日元,以“認可諾貝爾基金會自1901年以來在促進科學與國際理解上所起的作用”。1985年11月10日,京都的INAM0RI基金會將首屆“京都獎”頒給了諾貝爾基金會,以“按照諾貝爾獎的精神推動科學、技術和藝術發展”。另外,瑞士的巴爾贊(BALZAN)基金會,也將其設立的首屆大獎,約100萬瑞士克朗獎給諾貝爾基金會,恭賀諾獎成功運作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