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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維修費應該怎麽分攤?

電梯維修費用應由商家同意使用有償維修基金後進行維修。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壹)住宅,但由業主共有且不與其他物業* * *使用部位和設施的除外;

(2)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建築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體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建築。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公有住房出售的,出售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商品房、非住宅房屋的業主應當按照自有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合理確定並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的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並適時進行調整。?

第八條

公有住房出售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下列規定交存:

(壹)業主按其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首期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應當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20%、高層住宅不低於30%的比例,從銷售資金中壹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擴展數據: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壹)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部位、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管道設施的維護和保養費用;

(三)人為損壞住宅部位和設施,當事人要求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住宅部位和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

第二十六條

在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購買國債。

用住宅維修專項資金購買國債,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或商業銀行櫃臺市場購買壹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到期持有。

使用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應當經業主大會批準;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利用出售公有住房提取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按照出售單位的財務隸屬關系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禁止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從事國債回購、委托理財業務或者將購買的國債用於質押、抵押等擔保行為。

第二十七條

下列資金應當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

(壹)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存儲利息;

(二)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 * *部位、* *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收益,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四)住宅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

第三十五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壹)未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第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的;

(三)未按本辦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分攤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的。

第三十六條

開發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向買受人交付房屋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開發建設單位未按本辦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分攤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同第三十六條第壹款,處以1,000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以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產)部門挪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由上壹級人民政府建設(房產)部門追回被挪用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挪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追回被挪用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同第三十七條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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