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單壹預算和雙重預算
從預算的技術組織形式上看,國家預算可分為單壹預算和雙重預算——單壹預算,是指通過壹個計劃表反映預算年度內國家全部集中預算收支活動的計劃。單壹預算是預算的傳統技術組織形式,它不區分各種財政收支的經濟性質,而是將政府的各種財政收支匯總,反映在壹張“預算余額表”中。其特點是能直接反映同壹家庭的預算收支全貌。總體上說明了其構成和平衡關系比較清晰;復式預算是指通過兩個以上的計劃表來反映政府的財政收支計劃。雙重預算是從單壹預算的技術組織形式演變而來的。它將政府所有的財政收支按性質歸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預算平衡表”中。復合預算壹般分為經常預算、資本預算和專項基金預算。其特點是區分各種收入和小額支出的經濟性質和用途,便於政府權衡小額支出的性質,分別輕重緩急,更加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各類資金。
(二)職能預算和部門預算
職能預算是指將收入按類別和性質分類匯總編制的預算。由於管理權限的預期劃分,各部門在編制和上報預算時需要區分財政資金的來源。不同的預算由不同的預算分配部門編制,如報送財政部門的教育預算及相關專項預算、報送科技部門的科學預算、報送計委的基本建設投資預算、報送管理局的行政預算等。按照這個原則,有預算分配權的部門通過渠道審批,下達預算。部門預算,通俗地說就是各部門的預算,是指與財政部有直接關系的壹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由本部門所屬單位預算組成,是綜合反映本部門全部公共資源配置情況的預算表格;根據國際經驗,部門預算是由政府各部門編制的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核後,由小議會審議通過。部門編制決算既要反映壹般預算的收支情況,也要反映基金預算的收支情況和預算外收支情況。收入包括財政預算撥款、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用上述收入安排的全部支出,形成部門收支預算的平衡:簡言之,部門預算足以全面反映部門收支的預算;
(三)總預算和專項預算
總預算又稱預算,是指政府編制的壹般財政收支項目的預算。專項預算是指政府為壹些特殊項目(有特殊用途的收支)單獨安排的預算,如公共工程投資預算、社會保險預算和各種專項資金等。
(四)正式預算、臨時預算和追加預算。
正式預算是指政府依法編制的每個預算年度的預計收支預算草案,經同級權力機構審查批準後宣布正式成立。臨時預算是指在正式預算建立之前,為解決政府支出而編制的臨時預算,作為正式預算建立之前財政收支活動的依據。追加預算是指在正式預算執行過程中,因情況變化,需要增加或減少正式預算的收入和支出時編制的預算。它是正式預算的補充,也稱為修訂預算。追加預算或修訂預算編制後與正式預算匯總執行的,稱為追加(修訂)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