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壹、國家修路征地補償
1、占用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其他機關無權批準,否則屬於違法征收土地;
2、補償標準根據批準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於補償違法;
3、征地要在征地範圍內對征地文號、補償標準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征地戶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於程序違法;
4、補償款要壹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著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
二、國家修路征地補償費用標準
1、修路占地補償標準,各省不壹。需查詢當地省政府出臺的征收政策與補償標準。
2、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a、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壹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b、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c、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d、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e、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3、《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因為各地的經濟狀況不同,因此國家修路征地補償多少錢壹畝?沒有統壹的規定,國家僅僅規定了國家修路征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以及安置費等等,具體的補償政策和補償標準,各省市在國家修路征地前會出公告,然後根據當地的農村集體組織的意見和國家的相關政策,制定當地的修路補償標準,制定的修路補償標準也會進行公布的。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壹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