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妳需要遵守壹些規定:
1,社保繳費基數的調整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不得超出規定範圍;
2、社保繳費基數的調整應以實際工資收入情況為依據,不得隨意調整;
3、社保繳費基數調整須在規定時間內申報和調整,不得延誤。
社保繳費年限規定如下:
1,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本市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需男滿30年,女滿25年;
2.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將其部分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稅,形成社會保險基金,被保險人可從中獲得固定收入和損失補償;
3、在同壹城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5年,基本醫療保險費20年,退休時,即按繳費所在城市的標準計發;
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綜上所述,社保繳費基數的調整會影響到個人社保待遇的計算和領取。建議調整前咨詢當地社保局或社保卡服務中心,了解具體規定及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的社會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