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00萬投資基金到期損失98萬”話題沖上微博熱搜!
近期,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多份判決書,多位投資人狀告北京嘉怡財富及其基金經理李文東。其中,投資人宋女士投資基金100萬元,4年到期損失了98.29萬元,僅余1.71萬元;投資人李先生2017年先後投資北京嘉怡財富旗下的私募產品累計145.98萬元,直至2021年12月,僅贖回到賬金額12.85萬元,四年虧損幅度高達91.2%。
值得註意的是,北京嘉怡財富2022年6月已被註銷私募管理人登記,去年8月公司基金經理李文東因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通過微信公眾號等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等違規行為被監管出具警示函。
100萬四年損失98萬
民事裁定書公開內容顯示,來自北京朝陽區的宋女士於2017年11月16日,與北京嘉怡財富簽訂《九強次新成長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100萬元認購該基金,基金份額的初始面值是1元,李文東為投資經理。
後來基金發生虧損,李文東與宋女士簽訂了《補充協議》,承諾:若宋女士在2018年12月2日起算三年時間內不進行資金贖回,李文東以個人名義擔保“基金凈值從2018年12月2日開始算起三年未恢復到1元以上”。如果屆時基金凈值不能恢復到1元,李文東負責給宋女士補足至1元,補足後基金投資者可以進行贖回。
補充協議簽訂後,宋女士如約壹直未進行基金贖回,至2021年12月2日,她所持有的基金仍未恢復凈值1元,她多次聯系李文東要求按照補充協議約定支付投資損失,李文東壹直避而不見。而該基金凈值已由0.0314元降至0.0171元,投資損失已達98.29萬元。
4年虧損超91%
此外,北京的李先生在2017年6月2日,經基金經理李文東介紹,與基金管理人北京嘉怡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證券簽署《嘉怡-私募學院菁英322號基金合同》,認購嘉怡-私募學院菁英322號基金A類份額,認購金額為100萬元。
該基金在2017年6月19日成立並開始運作,初始單位凈值為1元。2017年11月14日,李先生使用嘉怡322號基金分紅申購該基金,並確認申購份額為45.98萬份;至此他合計持有嘉怡322號基金份額為145.98萬份。
但是,後來,該基金單位凈值不斷下跌。在此期間,李先生多次致電李文東詢問嘉怡322號基金投資情況及持續下跌原因,但李文東從未披露基金具體投向,反而希望投資人繼續持有,並保證基金凈值會恢復到1元以上。
在此背景下,李先生收到李文東於2018年12月2日簽字出具的《九強系列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並附有李文東身份證復印件。《補充協議》中李文東承諾,包括嘉怡322號基金投資人在內的九強系列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從2018年12月2日開始算起三年時間內不進行基金贖回,李文東以個人名義擔保“基金凈值從2018年12月2日開始算起三年未恢復到1元以上”,如果屆時基金凈值不能恢復到1元,李文東負責給各位投資人補足至1元。
然而,三年時間過去了,2018年12月2日到2021年12月15日,嘉怡322號基金的單位凈值卻從未超過1元。
2021年12月20日,李先生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全部嘉怡322號基金145.98萬份,贖回時基金單位凈值為0.088元,贖回到賬金額12.85萬元。也就是說該基金運行4年時間虧損幅度達到91.2%。
嘉怡財富已被註銷私募管理人登記
關於前述產品產生巨額虧損的原因,有分析人士稱私募基金虧損巨大原因還是與其合約相關,私募產品在正常情況下較少有巨大虧損,而有兩種情況可能導致這壹現象:首先是產品投向問題,若是股權類型的私募產品,由於私募股權投資本身屬於高風險投資,產品投資失敗後存在清零的可能性。其次是產品因杠桿、對賭等原因造成巨大虧損。所以投資者壹定要看清私募產品的產品說明和合同約定。
郭財經評論員施亮表示,投資私募基金可能會遇到資產配置不合理、止損預警線設置不明確、頻繁投資或換股、基金經理水平不足等問題,建議篩選靠譜基金經理,尤其是經歷過壹輪以上牛熊行情的基金經理更穩妥。
此外,投資者也需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誠信合規情況持續關註。
值得註意的是,上述提及的北京嘉怡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在中國證券基金投資業協會的狀態為“協會註銷”。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嘉怡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3月3日,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公司大股東和法定代表人是馬_。
2022年6月24日,中國證券基金投資業協會通報顯示,北京嘉怡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因異常經營被註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協會提醒投資者,持續關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誠信合規情況,謹慎做出基金投資決策,通過基金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機制和相關法律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協會將繼續秉持“扶優限劣”基本方針,不斷完善私募基金行業誠信信息記錄機制,促進行業合規健康發展。
此外,2021年8月25日,北京證監局發布了兩份行政監管措施,分別對北京嘉怡財富及其基金經理李文東發出警示函。
北京證監局稱,經過調查,嘉怡財富基金經理李文東存在以下違規行為:壹、存在安排非公司員工接待投資者等情況,反映未履行謹慎勤勉的義務;二、通過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三、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北京證監局表示,李文東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規定。依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