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個不同的檔次,參保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經濟情況選擇年交100元、200元、500元等多個檔次。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發放: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由基礎養老金以及個人賬戶養老金***同組成,其具體的發放標準如下:
1、基礎養老金:根據繳費檔次的不同,每個月可以補貼的標準也是不同的,不過繳費檔次越高的,可以獲得補貼自然也會更多壹些;選擇壹檔以及七檔繳費,分別對應的補貼為十幾元和八十元。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是根據待遇發放年限以及退休年齡來進行計算的,壹般是139個月;個人賬戶余額就完全取決於自身之前累積交了多少了。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交哪個檔次:
看個人實際需求以及經濟情況。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與個人日後可以享受到的養老金待遇是直接掛鉤的,所以從享受待遇的角度來說,自然是選擇更好的繳費檔次會更好。
不過較高繳費檔次對應壹年所需要的保費也不低,至少都是上千元左右,這對於普通農村家庭來說,顯然會顯得有些吃力,未必是最合適的選擇。所以其實現實生活中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的會更加常見,畢竟繳費負擔小,回本更快,只不過享受到的待遇要差許多。
具體如何選擇建議大家根據個人經濟情況來進行判斷,根據自身經濟情況選擇合適的繳費檔次即可,切勿因為參保給自身造成較大的負擔。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可以退嗎
壹般不可以;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不可以直接退掉的,不過個人後續之後按要求參加職工社保了的話,便可以將之前繳納的農村養老保險轉入到職工社保中,也就說其中的年限可以折算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同時個人賬戶余額也將按照法規壹並折算。
當然了,參保人有出國定居、戶籍性質變更等情況下,可以推出新農保關系,其中的個人賬戶余額將支付給參保人或者指定的受益人、繼承人。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四、基金籌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壹)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範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當地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三)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準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壹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