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由哪些部分組成?
生育保險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通常包括現金補貼和實物供應。現金補助主要是指及時給予孕婦的生育津貼。壹些國家還包括壹次性現金補助或家庭津貼。實物供給主要是指為孕婦和嬰兒提供必要的醫療保健、醫療服務和所需的生活用品。提供的範圍、條件和標準主要根據本國經濟情況確定。
建立生育保險的目的是保障處於生育狀態的勞動婦女的健康,緩解其因生育而造成的經濟困難,保證勞動再生產的延續。生育保險不僅是指通過建立社會生育基金,對女職工生育手術、住院等費用的補償,還包括對女職工在規定產假期間因不從事勞動而無法獲得工資收入的補償。享受生育保險的對象主要是女職工,所以享受待遇的人群比較窄。隨著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允許配偶生育後給予壹定假期照顧妻子,並支付假期工資。在壹些地區,它還向男性員工的配偶提供經濟補貼。
綜上所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生育津貼是指職業女性因生育而缺勤期間給予的生活費。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