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傷保險基金的作用
工傷保險基金是由用人單位按照壹定比例繳納的,用於支付工傷人員的醫療費用、傷殘津貼、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費用。當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時,工傷保險基金將承擔大部分的經濟賠償責任,確保工傷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和補償。
二、公司的責任
除了工傷保險基金外,公司也承擔壹定的工傷賠償責任。具體來說,公司需要為工傷人員提供必要的救治和康復措施,確保其得到妥善的照顧。此外,公司還需要支付工傷保險基金未覆蓋的部分費用,如護理費、交通費等。在工傷事故發生後,公司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和賠償工作,確保工傷人員的權益得到保障。
三、工傷局的職責
工傷局是負責工傷認定和賠償工作的政府機構。當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時,可以向工傷局申請工傷認定,並根據認定結果申請相應的賠償。工傷局將依法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和認定,並根據工傷保險政策和規定,確定賠償金額和支付方式。
綜上所述:
工傷賠償是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公司***同承擔的,工傷局則負責工傷認定和賠償工作的協調和管理。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傷害時,應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和賠償,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同時,公司也應積極履行其工傷賠償責任,為工傷人員提供必要的救治和補償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條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七條規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