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創業面板城市條件

創業面板城市條件

壹、創業板上市條件

(1)發行人應具有壹定的盈利能力。

為了滿足不同類型企業的融資需求,創業板為發行人設定了兩個量化的業績指標,供發行人選擇:

1,第壹項指標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累計凈利潤不低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

2.第二個指標要求最近壹年盈利,凈利潤不低於500萬元,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

(2)發行人應有壹定的規模和存續期。

1.根據《證券法》第五十條規定,申請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總額不得低於3000萬元。《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具有壹定的資產規模,具體規定最近壹期期末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已發行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規定發行人有壹定的凈資產和股本規模,有利於控制市場風險。

2.《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當具有壹定的持續經營記錄,特別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並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轉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三)發行人應當專註於主營業務。

初創企業規模小,處於成長發展階段。如果經營範圍分散,沒有核心業務,不利於有效控制風險,形成核心競爭力。因此,《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將有限的資源集中在壹種業務上,並強調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同時要求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

(4)對發行人的公司治理提出嚴格要求。

根據創業板公司的特點和主板上市公司的嚴格要求,要求董事會設立審計委員會,強化獨立董事的責任,明確控股股東的責任。

二、建立創業板的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估風險投資的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型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推進企業規範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擴展數據:

創業板又稱二板市場,是壹種不同於主板市場的證券市場。它是為暫時不能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等需要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渠道和成長空間的證券市場。它是主板市場的重要補充,在資本市場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國創業板市場代碼以300開頭。

與主板市場相比,創業板的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寬松,主要體現在對成立時間、資金規模、中長期業績等方面的要求。創業板的特點是準入門檻低,操作嚴格,有助於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創業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