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解鄉鎮財政資金支付壓力的建議:
壹是建議嚴格控制人員增長,定崗定編,充分利用現有財政供養人員,合理調配人員,適度控制正常資金運行支出規模。
二是建議合理調整鄉鎮財政體制,適當提高鄉鎮財政結算比例,同時按照財權和事權相統壹的原則,加大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力度。
第三,建議鄉鎮結合自身財政實力,有計劃地控制當年開工項目數量,適度控制鄉鎮債務規模。同時,在保證政府公信力的前提下,靈活運用多種方式延長建設資金支付時間,合理制定地方政府債務償還計劃,緩解鄉鎮財政資金支付壓力。
第四,建議鄉鎮充分利用當年土地批租指標,結合鄉鎮優勢資源,盡力提高拍賣土地出讓收入,並確保收入資金及時到位,確保農民失地補償資金和項目資金正常發放,維護財政資金正常運轉。
五、完善縣鄉財政體制,鼓勵發展鄉鎮財政。具體內容是“收支統壹管理、收支核定、超收獎勵、節余留用”。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發揮工業園區的引領作用。以工業園區的發展帶動鄉鎮的發展,可以極大地促進農村勞動力的就業和鄉鎮主體稅收的增加。
七、堅持因地制宜,挖掘鄉鎮潛在財力。堅持因地制宜,給予政策和財力雙重支持,發揮區域優勢,挖掘增收潛力。對於礦產資源豐富的鄉鎮,要從安全環保的角度,科學規劃,加大采挖力度;對於農產品豐富的鄉鎮,要發揮農業優勢,確保增收。通過請專家講課、技術人員現場指導、發放科普資料等方式幫助其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