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罩4月26日財政部印發了《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_2019_46號滾行鬧,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2019年6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24號),完善《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填表說明,簡化優惠政策的辦理,繳費人申報即可享受《通知》明確的優惠政策。
財稅〔2016〕25號第七條第壹款:“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1、文化項目建設用地有減免
在服務中,針對企業既有寺廟用地又有荒山和林地的實際情況,依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有關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的規定,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範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1號)“對已按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範圍內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帶豎”的規定,地稅人員先後3次深入企業進行現場辦公。
2、文化事業單位“改制優惠”可繼續享受
南京邦聯有線廣播電視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原是南京市廣播電視局出資成立的壹家下屬事業單位。該單位於2009年改制為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廣播、電視、有線、無線等文化產業項目,多次獲得多項技術研究成果和國家、省、市科技進步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