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認定前20個交易日名下金融資產日均不低於5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3.或者屬於“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格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認證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註冊會計師和律師。
壹、債券合格投資者的開通操作流程為:
1.T日接受客戶開通債券合格投資者申請,業務人員核驗客戶身份證明文件,並要求客戶書面簽署《債券市場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書》。
2.T日業務人員通過賬戶系統證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債券適當性管理—債券合格投資者登記菜單,選擇交易類別(上海、深圳)、風險揭示書選擇“已簽署”、校驗投資者資產,完成債券合格投資者登記工作。
3.T日總部業務人員通過賬戶系統菜單證券—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債券適當性管理—債券適當性數據申報導出當日未申報記錄,通過滬、深證券交易所債券專區報備債券合格投資者權限的賬戶清單。
二、個人合格投資者能投資的債券包括:
1、國債。
2、地方政府債。
3、政策性銀行金融債。
4、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5、債項評級AAA且無風險的大公募公司債、企業債。
6、債項評級AAA且無風險的小公募公司債、企業債。
7、質押式回購的融券交易(即:債券質押式逆回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