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017年10月14日,“新智能·新品牌·新聯合——2017第二屆中國新興法律服務產業高峰論壇”在上海成功舉行。會上成立了國內第壹家法律服務產業研究中心、中國第壹個法律服務產業公益聯盟和中國第壹支法律服務產業投資基金(籌)。北京市道可特律師事務所主任、綠法(國際)聯盟秘書長劉光超應邀出席論壇並以《投資人該如何看待法律服務產業創業》為主題作精彩演講。本文根據劉光超主任在論壇上的演講整理,略有調整。
我是壹名執業律師,但我還有壹個身份是綠法(國際)聯盟秘書長,接下來我想從投資人的角度,或者從法律人希望投資人怎麽看法律服務行業的角度,與大家分享幾個問題。
首先,什麽是法律服務產業?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但是大家可能很難說出,包括我自己也很難描述這個產業的邊界在哪、到底有多大、怎麽定義、產業邏輯是什麽……這些是我們要解決的基礎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維度來考慮:
第壹,這個產業的服務對象有哪些?我認為,除了法律服務的需求者外,提供法律服務的組織甚至個人也是對象之壹,當然這個“法律服務”可能是廣義的,包括壹些邊緣的、交叉的法律服務類型。
第二,它以什麽形式存在?法律服務經歷了從個體到作坊、企業直至產業的過程,最後的形式壹定還是產業的各個形態組成的壹個***同體。整個法律服務產業生態可能包含著五種形態:服務型、技術型、平臺型、投資型、生產型。
第三,整個產業鏈條是怎樣的?從整個產業的鏈條來看,大概可以這樣判斷壹個企業或組織在這個產業中所處的位置:有的企業或組織處在這個行業的前端,比如生產端、研發端,有的處在市場端、服務端,還有的處在後端,比如投資端、管理端。
第四,產業的核心要素有哪些?大致可以歸納成以下幾種:
法律服務
法律服務和其他服務的結合
法律服務和科技的結合
法律服務和金融的結合
這也是產業主體形態的壹種劃分,正是這些不同維度的形態形成了這樣壹個立體的、網絡化的產業。
客觀地說,目前法律服務產業的規模、質量、秩序都不夠成熟,全國大概有3萬多家律所、30多萬律師,但法律服務產值只有700億。為什麽會這樣?我認為缺少兩樣東西。
壹是缺乏企業家精神。不同於專業服務提供者、技術的提供者、投資者,企業家有兩個重要特征:創造價值和創新。壹個企業家沒有這樣的精神是很難擔負“企業家”名號的,所以很多做企業的人都不是企業家。
在座的壹些朋友為什麽能夠得到這個行業以及投資圈的認可?是因為他在做企業家做的事情,他在創造壹種模式,創造壹些價值,在真正地做行業的創新。
但法律服務行業往往會受制於專業性,總是會用技術去思考市場、管理、投資等問題,而在企業家精神這個層面有所欠缺。
二是缺乏投資者***識。投資者怎麽看法律服務產業,怎麽判斷它的投資價值,怎麽去放大它的價值?我看到壹個數據,截至今年9月,法律服務行業包括泛法律行業的投資只占到整個投資總額的1.67%,相當小的比例說明大家對這個行業的認可還有壹個過程,而且法律法規還有壹些限制規定。
那麽法律服務產業到底有沒有投資的價值,有沒有可能存在壹個或多個基金專門投資法律服務行業?這個時候投資在其中可以起到什麽作用?
我認為至少有四個作用,第壹,有可能催生出更多這個行業的企業家。因為法律服務行業的很多創業模式都是自發的、隨意的,不像投資界那樣受約束,如果有投資存在,很多企業的運營方式可能會改變,真正實現企業化。
第二,投資可以加速這個行業的發展和整合。據我初步統計,目前做互聯網+法律的公司機構不止500家,他們是不是都有存在的價值?沒有壹個市場去評判、檢驗,因為沒有投資人去評價。壹旦有投資,這些企業就會去判斷模式,判斷價值,就有可能推動這個行業的發展。
第三,基金的介入很有可能擴大產業的邊界和內容,有可能讓這個產業真正具備產業邏輯。目前,和壹些相對成熟的市場、發達國家和區域相比,中國法律服務產業還是有很大差距,它的邊界比較小,相對模糊。
第四,和其他產業的融合讓法律服務產品能夠和其他產業對話。現在還有很多人不認可法律服務行業,但是如果有投資進來,他們就會去做資源的整合,就會考慮整個市場的嫁接,甚至會考慮行業間壹些對沖的空間。如果壹個行業有投資的概念,能從企業上升到產融結合,它就是相對成熟的。
科技驅動下的法律業呈現出全新的行業特點和市場需求,我們廣大律師群體應該堅守法律信仰,在追求自身發展的同時關註行業整體運轉,構建行業命運***同體,推動法律界與社會各行業的跨界融合發展,從而產生更強大的合力,為建設法治中國、促進法律事業健康良性運轉發揮作用。
發展產業投資基金對於中國法律服務市場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法律服務產業在促進國家正常運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動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方面發揮巨大作用。綠法(國際)聯盟作為國內首個以法律為核心的跨界聯盟,在聯盟運轉中不斷推動法律與社會各行業的融合發展,探索激發法律在跨界中釋放的巨大能量,聚全行業之力打造綠色立體法律生態圈。今天成立的中國第壹支法律服務產業投資基金將對我國眾多優秀的新興法律服務機構的進壹步發展提供保障,在更深層面上為開辟法律行業藍海、助力行業實現創新突破、引領中國法律事業新方向激發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