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大陸設立的銀行,強制要求按壹定比例交納存款保險;但境外金融機構(包括其他國家、港澳臺地區在大陸設立的)則不受存款保險保護。只要妳存款的銀行買了存款保險,就算破產了,保險也能賠妳錢,但最高賠 50 萬。也就是說,銀行 50 萬以內的存款是很安全的。超過 50 萬就得等到破產清算後,再按相應的比例進行賠付。
我們在銀行裏存入的每筆資金,銀行都會向存款保險基金繳納對應的保費。存款產品壹旦發生風險,最終是由存款保險基金負責兜底,或者由存款保險基金委托其他銀行兜底。而我國存款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正是由央行獨資設立,註冊資本達100億人民幣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開資料,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險基金專戶余額821.2億元,自制度實施以來,從未發生支出和使用。
但也提醒壹下大家,存款保險保的是我們在銀行的存款部分,不保在銀行買的理財產品。其次是,我國法律上不為儲戶在商業銀行的存款兜底,如果銀行破產,存款保險最多賠 50 萬元。根據我國銀行破產法條例得知,銀行出現破產倒閉後,存款主要包含以下幾種處理方案:
1、啟動存款保險基金,全額賠償不超50萬元;
2、存款將由收購方或者承接方進行全額賠償;
3、央行進行全額兜底;
以上這三種情況就是當銀行真的出現破產倒閉之後,為了保障存款安全,將會由以上任意方法進行處理。
銀行存款是安全的,也建議大額資金最好分銀行存,分散風險。對於銀行的選擇,雖然小銀行的存款利益高壹些,但大銀行的安全性更勝壹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