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申請分娩生育津貼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復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復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復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審核。
申請分娩生育津貼時需要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
4、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綜上所述,生育津貼是指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是對女職工收入損失的現金補償,目的在於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壹)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